关于公开征求《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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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维护群众“身后事”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我局起草了《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邮件信函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大楼1613室

邮编:*

联系人:冯戋戋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

三门县发 (略)

2024年12月24日



三门县发 (略) 三 (略) 关于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各乡村公益性墓地经营(管理)单位:

为加强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 (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关 (略) 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4〕191号)等精神,经成本调查,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形式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 (略) 场调节价。其他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相关服 (略) 场调节价。

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公墓单位是指经营或管理公墓、向用户提供墓穴和配套殡葬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二、乡村公益性墓地适用范围

我县范围内 (略) 依法批准的乡村公益性墓地。

三、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

1.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基准价格:单穴5000元/座,双穴6800元/座。墓穴使用费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15%,下浮不限。

2.各公墓单位可根据成本,按照基准价格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标准,墓穴使用费具体标准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略) 、 (略) 备案后执行。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标准须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

四、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相关服务收费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相关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指导价管理。

乡村公益性墓地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规格要求

最高标准

1

进(退)穴费

/

280元/次

2

墓碑刻制服务

首次刻字、描字服务

300元/张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五、相关要求

各公墓单位应当对低保户等困难家庭实行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公墓单位确定并 (略) 备案。

各乡村公益性墓地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备案登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为加强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维护群众“身后事”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我局起草了《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邮件信函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大楼1613室

邮编:*

联系人:冯戋戋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

三门县发 (略)

2024年12月24日



三门县发 (略) 三 (略) 关于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各乡村公益性墓地经营(管理)单位:

为加强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 (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略) 关 (略) 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24〕191号)等精神,经成本调查,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加强三门县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村公益性墓地价格管理形式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及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延伸服 (略) 场调节价。其他公墓的墓穴使用费及相关服 (略) 场调节价。

乡村公益性墓地是指经民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依法批准在农村建立的、向当地村民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

公墓单位是指经营或管理公墓、向用户提供墓穴和配套殡葬服务的组织或机构。

二、乡村公益性墓地适用范围

我县范围内 (略) 依法批准的乡村公益性墓地。

三、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费

1.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基准价格:单穴5000元/座,双穴6800元/座。墓穴使用费可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最高上浮15%,下浮不限。

2.各公墓单位可根据成本,按照基准价格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合理确定墓穴使用费标准,墓穴使用费具体标准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 (略) 、 (略) 备案后执行。乡村公益性墓地墓穴使用费标准须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

四、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相关服务收费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相关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最高指导价管理。

乡村公益性墓地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项目

规格要求

最高标准

1

进(退)穴费

/

280元/次

2

墓碑刻制服务

首次刻字、描字服务

300元/张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和其他公墓的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客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五、相关要求

各公墓单位应当对低保户等困难家庭实行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公墓单位确定并 (略) 备案。

各乡村公益性墓地经营(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备案登记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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