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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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河北灵寿农村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QGJ-2024-1218 项目名称: 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略)元 最高限价: (略)元 采购内容:为河北灵寿农村 (略) 提供旺季营销物品,包括(洗洁精、不锈钢盆、米面油等)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2招标范围:为河北灵寿农村 (略) 提供旺季营销物品,包括(洗洁精、不锈钢盆、米面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5 00:00:00至2024-12-3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 (略) (http://**)(地点:九 (略) (http://**),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略) (略) (略) (略) 9号楼2单元20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北省 (略) 、九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需在九 (略)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九 (略) 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九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88-019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v部门名称:河北灵寿农村 (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投标人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灵寿农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确 (略)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河 (略) (略) 铜冶镇南故邑村凫云街十巷7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略)主任

联系人: 韩经理
电话:

(略)

电话: 0311-(略)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河北灵寿农村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ZQGJ-2024-1218 项目名称: 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略)元 最高限价: (略)元 采购内容:为河北灵寿农村 (略) 提供旺季营销物品,包括(洗洁精、不锈钢盆、米面油等)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2招标范围:为河北灵寿农村 (略) 提供旺季营销物品,包括(洗洁精、不锈钢盆、米面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5 00:00:00至2024-12-3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 (略) (http://**)(地点:九 (略) (http://**),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略) (略) (略) (略) 9号楼2单元20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河北省 (略) 、九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需在九 (略)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九 (略) 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九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88-019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v部门名称:河北灵寿农村 (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北灵寿农村 (略) 2025年旺季营销物品采购项目投标人8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灵寿农村 (略)

招标代理机构: 中确 (略)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河 (略) (略) 铜冶镇南故邑村凫云街十巷7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略)主任

联系人: 韩经理
电话:

(略)

电话: 0311-(略)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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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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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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