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宣传品物料制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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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宣传品物料制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市公安局宣传品物料制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6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钟奇辉 *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24 16:38 - 2024-12-27 18:00

采购单位: (略)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其他广告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广告服务; 描述:详见采购公告。;详见采购公告。:详见采购公告。;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00 -

买家留言: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 (略) 物料制作采购(12.24修改)(1).docx
(略) 物料制作采购(12.24修改)(1).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略) 沙井街道 凤凰中大道1866号

送货备注: 详见采购公告。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其他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其他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能转包分包。
其他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货物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无偿返工、修理或更换,并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若经两次返工、修理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
售后服务期 所提供货物要求售后服务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免费更换、维修、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由此发生的费用(含耗材、人工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售后服务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当于1小时响应,5小时到达 (略) 提供售后服务,24小时完成维修维护或免费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备品备件。*方未能按时提供售后服务,每发生一次,*方应当向*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货物缺陷或*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验收方式 所有货物到货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供应商配合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成交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和延迟支付货款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对货品响应的性能参数存在异议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货商的货品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虚假响应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需承担项目验收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 圆满完成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工作,由供应商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税票据实后支付项目合同款全部金额,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开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见索即付),有效期覆盖整个服务期,服务期满自动失效退回。中标供应商如未能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供货、检测等相关工作,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合同要求交付项目需求中的全部设施,通过项目单位验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金额10%的赔偿责任,并赔偿采购方因物料延迟交付导致的如宣传活动延误等工作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报价登*地址:http://**-login/#/login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市公安局宣传品物料制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6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钟奇辉 *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24 16:38 - 2024-12-27 18:00

采购单位: (略)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其他广告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广告服务; 描述:详见采购公告。;详见采购公告。:详见采购公告。;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00 -

买家留言:详见采购公告。

附件: (略) 物料制作采购(12.24修改)(1).docx
(略) 物料制作采购(12.24修改)(1).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略) (略) 沙井街道 凤凰中大道1866号

送货备注: 详见采购公告。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其他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其他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能转包分包。
其他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货物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无偿返工、修理或更换,并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若经两次返工、修理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供应商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
售后服务期 所提供货物要求售后服务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售后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免费更换、维修、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由此发生的费用(含耗材、人工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售后服务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当于1小时响应,5小时到达 (略) 提供售后服务,24小时完成维修维护或免费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备品备件。*方未能按时提供售后服务,每发生一次,*方应当向*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货物缺陷或*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验收方式 所有货物到货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工作,供应商配合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与成交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和延迟支付货款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对货品响应的性能参数存在异议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货商的货品送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抽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出现虚假响应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需承担项目验收一切费用)
付款方式 圆满完成项目需求中的全部工作,由供应商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税票据实后支付项目合同款全部金额,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内开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见索即付),有效期覆盖整个服务期,服务期满自动失效退回。中标供应商如未能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供货、检测等相关工作,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合同要求交付项目需求中的全部设施,通过项目单位验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金额10%的赔偿责任,并赔偿采购方因物料延迟交付导致的如宣传活动延误等工作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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