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鉴定服务单位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略) 滨海三号酒店损失鉴定服务单位,比选主体为天津 (略) 南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询价比选,择优选定一家供应商。
2. 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项目名称:南港公司滨海三号酒店损失鉴定服务单位。
2.2比选内容:为南港公司滨海三号酒店提供损失鉴定报告服务,在约定时间对鉴定对象进行资料收集、出具损失鉴定报告等内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且配合采购方完成约定工作。
2.4比选控制价:(略)元。
3. 供方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1个月以内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能够提供工程造价资格或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或说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开 (略) 站截图;
(7)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说明或承诺书。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各供应商在比选公告约定时效内将本公告“3、供方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q.com),邮件标题应注明:南港公司滨海三号酒店损失鉴定服务单位(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结束期内,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公告结束期后由采购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发放比选文件,参与比选,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9:00-16:00分
5.2 比选时间及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0时00分
5.3 比选地址:天津经济技 (略) 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6. 联系方式
比选经办人联系方式:王女士
邮箱地址:*@*q.com
联系电话:022-(略)
公司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第二大街42号
7. 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比选公告及其他比选环节中存在有损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于比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2-(略);邮箱:*@*q.com。
天津 (略) 南 (略)
2024年12月26日
1. 比选条件
(略) 滨海三号酒店损失鉴定服务单位,比选主体为天津 (略) 南 (略)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单位进行询价比选,择优选定一家供应商。
2. 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项目名称:南港公司滨海三号酒店损失鉴定服务单位。
2.2比选内容:为南港公司滨海三号酒店提供损失鉴定报告服务,在约定时间对鉴定对象进行资料收集、出具损失鉴定报告等内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出具成果文件且配合采购方完成约定工作。
2.4比选控制价:(略)元。
3. 供方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1个月以内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能够提供工程造价资格或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或说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开 (略) 站截图;
(7)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说明或承诺书。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各供应商在比选公告约定时效内将本公告“3、供方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q.com),邮件标题应注明:南港公司滨海三号酒店损失鉴定服务单位(比选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在公告结束期内,满足资格要求的单位,在公告结束期后由采购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统一发放比选文件,参与比选,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比选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9:00-16:00分
5.2 比选时间及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0时00分
5.3 比选地址:天津经济技 (略) 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6. 联系方式
比选经办人联系方式:王女士
邮箱地址:*@*q.com
联系电话:022-(略)
公司通讯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第二大街42号
7. 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比选公告及其他比选环节中存在有损于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于比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2-(略);邮箱:*@*q.com。
天津 (略) 南 (略)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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