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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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安局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鞍信 (略) 发布时间:2024-12-26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本 (略) (略) 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线381 米,*排水管线494米,检查井16座,其中加固2座。 (略) 面恢复218.9平方米,新建边石1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供应商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221房间( (略) (略) (略) 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9、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和“供应商名称”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 10、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1、本公告同时在辽宁 (略) 、 (略) (略) 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 12、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园林大道888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鞍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鞍信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昊
电 话:0412-*


鞍山市公安局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鞍信 (略) 发布时间:2024-12-26



项目概况

(略) (略) 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本 (略) (略) 新建监管场所排水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线381 米,*排水管线494米,检查井16座,其中加固2座。 (略) 面恢复218.9平方米,新建边石1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供应商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具备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1月0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221房间( (略) (略) (略) 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 (略) 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9、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和“供应商名称”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未 (略) 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 10、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 (略) --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1、本公告同时在辽宁 (略) 、 (略) (略) 上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 (略) 为准。 12、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园林大道888号
联系方式: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鞍信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412-*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 (略) 鞍山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鞍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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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荣昊
电 话: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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