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管道检测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雨污管道检测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科大学龙 (略)
3.项目预算:4.#元
二、项目服务要求
依据蚌埠医科大学雨水和污水排水图纸,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对现 (略) 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排查校园 (略) 混接、渗漏、管道淤堵等问题;检测排查结果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校园内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的现状。依据排查结果出具相应分析成果报告(含相关管道内部照片、视频等资料)。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雨污管道检测项目(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五、项目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单位须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并结合 (略) (略) (略) 场行情,报出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阶段排查、混接调查、CCTV检测、测绘、勘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车辆、水电、措施费、管理费等事前、事后准备结束的措施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须综合考虑报价,后期不予调整。
六、项目付款方式
待完成所有管道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70%,#方按照检测报告组织施工改造, (略) 政府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付款采用对公转账形式,付款前提供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正规发票。
七、踏勘现场
报价单位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己承担,报价单位向询价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报价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报价单位对询价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勘察现场,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并考虑一切风险后合理报价,漏项、少报者视为给予询价单位优惠,结算时不予增加。
八、报价人的义务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被选中,其报价材料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材料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询价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凡有参与意向的企业,请务必于截止期限前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q.com。
联系方式:后 (略) 能源管理科:0552-# 手机:#(廖老师)
后 (略) 办公室:0552-#(梁老师)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蚌埠医科大学雨污管道检测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东海大道2600号蚌埠医科大学龙 (略)
3.项目预算:4.#元
二、项目服务要求
依据蚌埠医科大学雨水和污水排水图纸,结合校园实际情况对现 (略) 进行全面系统排查,排查校园 (略) 混接、渗漏、管道淤堵等问题;检测排查结果应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校园内雨污混接及排水管道的现状。依据排查结果出具相应分析成果报告(含相关管道内部照片、视频等资料)。
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报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雨污管道检测项目(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履约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五、项目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单位须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并结合 (略) (略) (略) 场行情,报出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全阶段排查、混接调查、CCTV检测、测绘、勘察、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车辆、水电、措施费、管理费等事前、事后准备结束的措施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须综合考虑报价,后期不予调整。
六、项目付款方式
待完成所有管道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的70%,#方按照检测报告组织施工改造, (略) 政府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30%。付款采用对公转账形式,付款前提供符合采购单位要求的正规发票。
七、踏勘现场
报价单位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单位自己承担,报价单位向询价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报价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报价单位对询价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进行实地踏勘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报价单位必须勘察现场,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需求,并考虑一切风险后合理报价,漏项、少报者视为给予询价单位优惠,结算时不予增加。
八、报价人的义务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被选中,其报价材料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材料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询价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7日—2024年12月31日。
凡有参与意向的企业,请务必于截止期限前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q.com。
联系方式:后 (略) 能源管理科:0552-# 手机:#(廖老师)
后 (略) 办公室:0552-#(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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