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6:53:24
建行 (略)
类型:公开招标
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ENGJINGBANK_SY_(略)(JYZX-ZB-LN-2024-(略)))
项目 (略) :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元,招标人为 (略) 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到2025年01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com。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第1-6项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略) 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
七、其他
1.项目名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人: (略) 沈阳分行
3.采购内容: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包号:001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
5.履约地点:(略)方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1年。
7.付款方式:(略)方按照(略)(略)双方确定的月就餐人员次数,按月据实付清食堂有关费用。(略)方在向(略)方领取款项前,(略)方应向(略)方出具经(略)方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应由(略)方开具或由税务部门代开)。如(略)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或提交的发票不符合(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不支付款项。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00元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沈阳分行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沈阳分行
地址: (略) (略) 五爱街2(略)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4-(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
联系人:陈东、王达菲、裴媛媛
电话:024-(略)
电子邮件:*@*q.com
建银 (略)
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7 16:53:24
建行 (略)
类型:公开招标
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ENGJINGBANK_SY_(略)(JYZX-ZB-LN-2024-(略)))
项目 (略) :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元,招标人为 (略) 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到2025年01月0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q.com。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第1-6项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略) (略) 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
七、其他
1.项目名称: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2.采购人: (略) 沈阳分行
3.采购内容: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包号:001盛京银行沈阳分行2025年度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4.资金来源:自筹
5.履约地点:(略)方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1年。
7.付款方式:(略)方按照(略)(略)双方确定的月就餐人员次数,按月据实付清食堂有关费用。(略)方在向(略)方领取款项前,(略)方应向(略)方出具经(略)方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应由(略)方开具或由税务部门代开)。如(略)方未及时提交上述发票或提交的发票不符合(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不支付款项。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00元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沈阳分行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沈阳分行
地址: (略) (略) 五爱街2(略)号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4-(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0号辽宁省建行10楼
联系人:陈东、王达菲、裴媛媛
电话:024-(略)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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