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玉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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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玉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受中央储备粮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举办本次玉米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略) 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 (略) 采购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 2024年东北、内蒙古产玉米

数量:3130吨,共1个标段。

质量:详见交易清单;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产2024年玉米;容重≥700g/L;不完善粒≤6%;杂质≤1%;水分≤14.0%,超14.4%拒收;水分以14.0%为基准,每超0.1%扣量0.13%;6%<不完善粒≤9%过筛带回,霉变粒≤1.5%;杂质大于1%过筛带回,超2%拒收;色泽气味正常;呕吐毒素≤1000ug/kg,黄曲霉毒素B1≤20 ug/kg,玉米赤霉烯酮≤60 ug/kg;其他指标符合国家中等以上质量标准;德美亚拒收;新陈粮掺混拒收。

交易价格:买方集装箱(可自卸)到库价或散粮自卸到库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采购底价2260元/吨,竞价减价幅度2元/吨,本专场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

地点:中央储备粮 (略) 东海分公司

三、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会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粮油;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 (略) 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 (略) 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 (略) 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共2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到采购方库点交货。玉米供货方须在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15日前交货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严格执行合同履约时间,在不影响架空期情况下,若因客户原因导致合同延期,采购合同延期需额外加收履约保证金。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如是企业,由买方验收合格后逐批付款,卖方需在送货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与卖方办理交割确认;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交货地点:(详见标的清单),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 (略) 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 卖方如是企业,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粮 (略) :

周玉梅 *

江苏粮 (略) 场: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一: (略) 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12月30日中央储备粮 (略) 采购交易清单.xlsx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连云港

受中央储备粮 (略) 委托,江苏粮 (略) 场举办本次玉米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00

交易方式:为避免交易中心人员聚集,交易 (略) 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略) 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 (略) 场”进入“ (略) 采购专场”参与交易。

二、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及存粮地点

品种: 2024年东北、内蒙古产玉米

数量:3130吨,共1个标段。

质量:详见交易清单;东北三省及内蒙古产2024年玉米;容重≥700g/L;不完善粒≤6%;杂质≤1%;水分≤14.0%,超14.4%拒收;水分以14.0%为基准,每超0.1%扣量0.13%;6%<不完善粒≤9%过筛带回,霉变粒≤1.5%;杂质大于1%过筛带回,超2%拒收;色泽气味正常;呕吐毒素≤1000ug/kg,黄曲霉毒素B1≤20 ug/kg,玉米赤霉烯酮≤60 ug/kg;其他指标符合国家中等以上质量标准;德美亚拒收;新陈粮掺混拒收。

交易价格:买方集装箱(可自卸)到库价或散粮自卸到库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采购底价2260元/吨,竞价减价幅度2元/吨,本专场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

地点:中央储备粮 (略) 东海分公司

三、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 (略) 场《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会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轮出粮油;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江苏粮 (略) 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 (略) 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 (略) 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 (略) 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共2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 (略) 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六、交割及货款结算方式

1.双方自主交收,供货方凭合同和身份证明到采购方库点交货。玉米供货方须在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3月15日前交货完毕。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严格执行合同履约时间,在不影响架空期情况下,若因客户原因导致合同延期,采购合同延期需额外加收履约保证金。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如是企业,由买方验收合格后逐批付款,卖方需在送货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买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与卖方办理交割确认;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交货地点:(详见标的清单),每个标的交货结束后, (略) 场根据验收确认单退还供货方保证金。

3. 卖方如是企业,须开具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卖方如是个人则需提供种粮大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中央储备粮 (略) :

周玉梅 *

江苏粮 (略) 场:

张 明 *

李佩璇 *

孙先生*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

(传真)025-* (财务部)025-*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 (略) 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一: (略) 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12月30日中央储备粮 (略) 采购交易清单.xlsx

附件四: 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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