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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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

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 (略) 、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016-235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

2.3项目概况: (略) 及 (略) (以下统称“委托方”)拟外聘专业律所(以下简称“被委托方”)提供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预估项目总数为280个,为委托方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支持。本次招标共入围6家,按照入围名次依序轮流委托使用,项目委托量按照入围排名及比例分配,比例为25%:25%:15%:15%:10%:10%。同时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和框架协议。

各项入围供应商报价高于算数平均值的按照各入围供应商算数平均值签订合同,低于算数平均值的按照实际报价签订。委托方将按照季度/年度对入围供应商开展考核,考核分低于80分时可调整其比例。

2.4 招标范围

被委托方作为委托方风电、光伏收并购项目的法律顾问,按照相 (略) 监管等要求,为实现顺利完成收购开展下述工作:

(1)提出并完善尽调方案,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略) 状况,发现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

(2)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 起草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保密协议、排他谈判协议、交易意向书、股权投资(并购)等协议、公司章程、准备股东会、董事会、 (略) 工商注册变更必须的法律文件,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

(4)提供并购项目总体方案执行程序和政策咨询以及必要的辅导,协助项目有关各方以及为实现顺利完成并购的其他相关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及备忘。

(5)应委托方要求,参与交易方案设计、商务谈判、内外部评审会、定期交流以及其他为实施并购项目的必要会议。

(6)应委托方要求,在项目决策前,就并购项目整体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备忘,为委托方提供项目决策参考依据。法律意见格式和内容要点应包含技术规格书附录3的相关要求,委托方有权不定期更新法律意见书或备忘的内容要点,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被委托方,被委托方应据此更新未完成的法律意见书或备忘。

(7) 应委托 (略) 指定的地点进行驻场服务,总时长为1天/周。

(8) 每年根据风电、光伏收并购项目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专项问题编制指引、指南或者方案1项,具体内容由委托方指定或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共同确定。

(9)合同项下每承担10个项目基础上,若发生项目需要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情况,负责相关申报工作。

2.5 服务期限

项目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费用使用完毕两者较早者为止。具体项目服务期 (略) 及 (略) 发出工作指令 (略) 及 (略) 完成收并购项目或决定终止收并购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具备执业许可证。

3.2 (略) 法律服务经验或投资并购重组项目服务经验或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经验,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或电力行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服务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执业规范,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 (略) 罚和律师协会 (略) 分(应提供自证或承诺材料)。

3.4项目负责人应为律所合伙人律师,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或电力行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服务业绩(必须出示本项目负责人担任相应业绩项目负责人的第三方证据)。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 (略) 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同投标人在中 (略) (略) 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 (略) 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 (略)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完成下列操作流程: (略) 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 (略) ”客服电话:021-#(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略) 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 (略) ”中的报名成功) (略) 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 (略) 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 (略) ”(网址:http://**.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 (略) ,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 (略) ”客服电话:#或 0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 (略) ”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 (略) ”(http://**)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 (略) (略) 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17日9:30。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 (略) (略) (http://**)和中招联合 (略) (http://**.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 (略) 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汉威国际 (略) 6号楼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8号总部基 (略) 11号楼

联系人:张晴、阎旭东

电话:010-#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 (略) 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 (略) (略) 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 (略) (略) 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 (略) (略) 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 (略) (略)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 (略) 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略) -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 (略) 、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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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

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 (略) 、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江河润泽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022-#-016-235

2.2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及新华发电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集中采购。

2.3项目概况: (略) 及 (略) (以下统称“委托方”)拟外聘专业律所(以下简称“被委托方”)提供2025-2026年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标的股权收并购法律服务项目,预估项目总数为280个,为委托方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支持。本次招标共入围6家,按照入围名次依序轮流委托使用,项目委托量按照入围排名及比例分配,比例为25%:25%:15%:15%:10%:10%。同时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和框架协议。

各项入围供应商报价高于算数平均值的按照各入围供应商算数平均值签订合同,低于算数平均值的按照实际报价签订。委托方将按照季度/年度对入围供应商开展考核,考核分低于80分时可调整其比例。

2.4 招标范围

被委托方作为委托方风电、光伏收并购项目的法律顾问,按照相 (略) 监管等要求,为实现顺利完成收购开展下述工作:

(1)提出并完善尽调方案,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略) 状况,发现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

(2)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 起草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保密协议、排他谈判协议、交易意向书、股权投资(并购)等协议、公司章程、准备股东会、董事会、 (略) 工商注册变更必须的法律文件,以及其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件。

(4)提供并购项目总体方案执行程序和政策咨询以及必要的辅导,协助项目有关各方以及为实现顺利完成并购的其他相关工作,出具法律意见及备忘。

(5)应委托方要求,参与交易方案设计、商务谈判、内外部评审会、定期交流以及其他为实施并购项目的必要会议。

(6)应委托方要求,在项目决策前,就并购项目整体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备忘,为委托方提供项目决策参考依据。法律意见格式和内容要点应包含技术规格书附录3的相关要求,委托方有权不定期更新法律意见书或备忘的内容要点,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被委托方,被委托方应据此更新未完成的法律意见书或备忘。

(7) 应委托 (略) 指定的地点进行驻场服务,总时长为1天/周。

(8) 每年根据风电、光伏收并购项目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专项问题编制指引、指南或者方案1项,具体内容由委托方指定或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共同确定。

(9)合同项下每承担10个项目基础上,若发生项目需要开展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情况,负责相关申报工作。

2.5 服务期限

项目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合同费用使用完毕两者较早者为止。具体项目服务期 (略) 及 (略) 发出工作指令 (略) 及 (略) 完成收并购项目或决定终止收并购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具备执业许可证。

3.2 (略) 法律服务经验或投资并购重组项目服务经验或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经验,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或电力行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服务业绩(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执业规范,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 (略) 罚和律师协会 (略) 分(应提供自证或承诺材料)。

3.4项目负责人应为律所合伙人律师,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个风电/光伏等新能源或电力行业或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事务服务业绩(必须出示本项目负责人担任相应业绩项目负责人的第三方证据)。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项目,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 (略) 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不同投标人在中 (略) (略) 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 (略) 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1月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登录中 (略)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完成下列操作流程: (略) 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 (略) ”客服电话:021-#(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略) 将在获取时间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有效性(即:“ (略) ”中的报名成功) (略) 登记的信息为准,建议潜在 (略) 的信息登记。

4.2.2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佰元整(¥2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①登录“ (略) ”(网址:http://**.cn/)进行免费注册;②注册审核通过后, (略) ,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投标人选中需要购买的招标文件标包(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③支付完成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④“ (略) ”客服电话:#或 0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 (略) ”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2.3 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 (略) ”(http://**)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 (略) (略) 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月17日9:30。

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 (略) (略) (http://**)和中招联合 (略) (http://**.cn/)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 (略) 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汉威国际 (略) 6号楼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88号总部基 (略) 11号楼

联系人:张晴、阎旭东

电话:010-#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 (略) 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 (略) (略) 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 (略) (略) 澄清环节提交。

电话:010-#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 (略) (略) 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 (略) (略)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5 电子投 (略) 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略) -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 (略) 、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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