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长沙市涉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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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长沙市涉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我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尤其是在涉气污染防控方面。为了更有效地履行执法职责,提升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加强执法队*的装备水平尤为重要。因此我单位启动涉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旨在通过引进先进的执法装备,提升执法能力,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满足日常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相关标准

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供货范围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储备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储备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交货时中标人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的中文手册。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 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证后方可开箱。

3、安装调试

3.1 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

3.2 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软件安装调试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3.3 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服务标准

4.1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2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4.3 设备维护:1)应有定期维护计划

4.4 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5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6 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提供服务承诺书及人员培训方案。

4.7 备品备件: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易损件)。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

4.8 安装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安装专用工具及清单,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4.9 提供详细配置清单、易耗品清单及单价,提供所投产品厂方技术参数、彩色图片。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需完成设备的校准报告以及性能验证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本项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6、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7、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采购货物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投标文件作为邀约的一部分,同时视作供货内容依据。

5)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逐一验证,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发现有虚假响应者,将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予 (略) 罚。

7)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我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尤其是在涉气污染防控方面。为了更有效地履行执法职责,提升执法效率和准确性,加强执法队*的装备水平尤为重要。因此我单位启动涉气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旨在通过引进先进的执法装备,提升执法能力,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满足日常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相关标准

满足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技术规格

具体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2)交货地点: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供货范围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储备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储备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 交货时中标人提供仪器设备使用操作的中文手册。

2、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2.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 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证后方可开箱。

3、安装调试

3.1 包装:原厂原包装送货,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

3.2 安装:本项目的安装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产品和软件安装调试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3.3 调试:调试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服务标准

4.1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4.2 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4.3 设备维护:1)应有定期维护计划

4.4 备品、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5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承担(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6 培训: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并提供服务承诺书及人员培训方案。

4.7 备品备件: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易损件)。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对设备的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

4.8 安装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安装专用工具及清单,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内。

4.9 提供详细配置清单、易耗品清单及单价,提供所投产品厂方技术参数、彩色图片。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需完成设备的校准报告以及性能验证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本项 (略) (略) 《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执行,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验收主体:采购人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6、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7、验收程序:一般程序验收

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采购货物验收单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

4)投标文件作为邀约的一部分,同时视作供货内容依据。

5)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逐一验证,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发现有虚假响应者,将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予 (略) 罚。

7)因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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