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电信防城港分公司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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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电信防城港分公司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2026年中国电信防城港分公司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6年 (略) 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4-DX-FCG-(略)),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壮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2026年 (略) 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提供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对公众客户话费欠费的用户以合法的方式进行追缴服务,按照不同欠费账龄设置相应的欠费回收佣金提成比例,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总规模金额为(略)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响应风险。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地点: (略) 业主指定地点。

1.6框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7成交人数量:1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代办费支付比例如下,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用户欠费账龄

最高代办费支付比例上限(%)

话费本金提成比例

违约金提成比例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个月

8%

30%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4-6个月

10%

40%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7-12个月

20%

50%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13个月及以上

30%

70%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略)其他咨询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登记,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能体现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等信息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扫描件。

2.2本项目最低配置为持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服务人员1人。

备注:须提供服务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执业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2024年9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证上的执业机构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4联合体:不允许。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8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7.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沙潭江街道灵秀街46号

邮 编:(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室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李权龙、黄微霜、罗燕童、覃雄成

联系人:李权龙

电 话:(略)/0771-(略)

电子邮件:*@*63.com

联 系 人:蒙女士(报名联系人)

电 话:0771-(略)

电子邮件:*@*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防城港

2025-2026年中国电信防城港分公司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6年 (略) 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TFZB-2024-DX-FCG-(略)),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广西壮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2025-2026年 (略) 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提供律师事务所催欠服务;对公众客户话费欠费的用户以合法的方式进行追缴服务,按照不同欠费账龄设置相应的欠费回收佣金提成比例,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本项目总规模金额为(略)元(含税)。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进行结算,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响应风险。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地点: (略) 业主指定地点。

1.6框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7成交人数量:1名。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代办费支付比例如下,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用户欠费账龄

最高代办费支付比例上限(%)

话费本金提成比例

违约金提成比例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个月

8%

30%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4-6个月

10%

40%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7-12个月

20%

50%

超过收费约定期限13个月及以上

30%

70%

1.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略)其他咨询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登记,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能体现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等信息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律师事务所(或分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扫描件。

2.2本项目最低配置为持有效律师执业证书的服务人员1人。

备注:须提供服务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执业证书扫描件、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2024年9月起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证上的执业机构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4联合体:不允许。

2.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2日18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7.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略) /010-(略)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沙潭江街道灵秀街46号

邮 编:(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室

邮 编:(略)

项目负责人:李权龙、黄微霜、罗燕童、覃雄成

联系人:李权龙

电 话:(略)/0771-(略)

电子邮件:*@*63.com

联 系 人:蒙女士(报名联系人)

电 话:0771-(略)

电子邮件:*@*63.com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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