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镇振兴村便携式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南岔县梧桐镇人民政府接受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便携式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 (略) 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 (略) 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便携式笔记本电脑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NCX_CQ_2024_S_0167
1.2项目名称: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便携式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便携式笔记本电脑一台,品牌不限,14寸—16寸显示器,
16G—32G运行内存,1TB固态硬盘。
1.4交 货 期:中标后十日内送货。
1.5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
1.6质保期:一年。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含税、含运输、含安装)
四、保证金:
五、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时间
6.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减价
7.2减价幅度:*
7.3竞价时间:最终以 (略) 时间为准
7.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
联 系 人:葛洪文
电 话:*
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2月30日
南岔县梧桐镇人民政府接受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便携式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关于加快农 (略) 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 (略) 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便携式笔记本电脑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NCX_CQ_2024_S_0167
1.2项目名称: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便携式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便携式笔记本电脑一台,品牌不限,14寸—16寸显示器,
16G—32G运行内存,1TB固态硬盘。
1.4交 货 期:中标后十日内送货。
1.5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
1.6质保期:一年。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含税、含运输、含安装)
四、保证金:
五、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5.1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时间
6.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
七、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减价
7.2减价幅度:*
7.3竞价时间:最终以 (略) 时间为准
7.4延时竞价周期:60秒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公告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http://**)发布, (略) 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南岔县梧桐镇振兴村
联 系 人:葛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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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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