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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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甘肃省 (略) 委托,鸣森 (略) 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MSDLZB*)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预算金额:16.*元;

1.4采购范围: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及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和相关的项目现场调研、数据采集、现场的必要监测及检测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整改、组织专家召开报告编制评审会,配合协调完成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核查且完成登记备案,并配合参与项目后续绿色建筑评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服务期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本项目报告验收编制、组织专家验收评审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协调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且完成登记备案。具体完成时间根据现场实际要求及相关规定调整,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1.6项目地点: (略) ;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 场 (略) 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具有完成本项目验收报告编制的能力;

2.3 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5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 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2.7 本次磋商不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响应,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 (略) 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8 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中华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2.9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年01月02日至 2025 年01 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以上为北京时间工作日内)至鸣森 (略) 招标代理部(地址: (略) (略) (略) 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获取磋商文件并投标登记;

3.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3.3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四、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和《甘肃 (略) 》(http://**)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14日 09 时 30 分;

5.2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3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鸣森 (略) 第一开标厅( (略) (略) (略) 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03号

联 系 人:刘建华

联系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鸣森 (略)

地 址:甘肃省 (略) (略) (略) 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电子信箱:*@*q.com  



受甘肃省 (略) 委托,鸣森 (略) 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项目(项目编号:MSDLZB*)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项目;

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预算金额:16.*元;

1.4采购范围: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配套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CEMS)验收报告编制及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告编制和相关的项目现场调研、数据采集、现场的必要监测及检测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配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整改、组织专家召开报告编制评审会,配合协调完成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核查且完成登记备案,并配合参与项目后续绿色建筑评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服务期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本项目报告验收编制、组织专家验收评审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协调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且完成登记备案。具体完成时间根据现场实际要求及相关规定调整,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

1.6项目地点: (略) ;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 场 (略) 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具有完成本项目验收报告编制的能力;

2.3 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5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 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2.7 本次磋商不接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响应,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 (略) 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8 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中华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2.9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年01月02日至 2025 年01 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以上为北京时间工作日内)至鸣森 (略) 招标代理部(地址: (略) (略) (略) 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获取磋商文件并投标登记;

3.2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3.3 获取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

四、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和《甘肃 (略) 》(http://**)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14日 09 时 30 分;

5.2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3 响应文件递交和磋商地点:鸣森 (略) 第一开标厅( (略) (略) (略) 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03号

联 系 人:刘建华

联系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鸣森 (略)

地 址:甘肃省 (略) (略) (略) 280号枫叶国际9号楼B塔2单元13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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