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管理类培训项目比选公告
2025-1-2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将开展 (略) 2024-2025年管理类培训项目的比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比选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管理类培训项目
1.2 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元整(¥(略)元)。
1.3 培训课程内容:
序号 | 培训课题 | 培训天数 | 备注 |
1 | 管理者角色转变 | 1 | 每课题不低于6小时 |
2 | 培育、授权与激励 | 1 | |
3 | 系统思考与思维决策 | 1 | |
4 | 情商领导力的策略与实践 | 1 |
1.4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最终根据实际采购完成时间实施。
1.5 项目技术要求
1.5.1 培训课题设置: (略) 根据以上培训课题方向拟定培训方案。
1.5.2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5.2.1 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内(自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含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内负责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2 万元的培训类服务项目。
1.5.2.2 培训讲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十年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有国有企业管理类课程授课经验。每个课程至少推荐一名主讲讲师。
1.5.2.3 培训助教: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一名助教,大专及以上学历。
1.5.3 具体实施要求
实施阶段 | 具体内容 |
培训课程 | 实施过程中,我司可根据培训的实际需求,在价款不变的前提下,对培训内容进行调整,并根据对供应商推荐讲师的评估,选择符合要求的讲师进行培训。双方根据协商结果确认并实施培训。 |
训前准备 | 1.供应商培训前组织培训对象开展需求调研,用于课程优化、培训前后对比分析等。2.双方根据调研情况及实际培训需求,适时调整课程方向或课纲结构,制定符合员工需要的培训内容。3.供应商提供培训所需物料,包含但不限于宣传海报或展架、学员手册、桌牌、纸、笔及其它我司工作人员或培训讲师提出的培训物料。 |
过程管理 | 1.供应商配合我司做好组织与过程管理,并建立学员培训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出勤情况、课堂表现情况等。2.供应商在培训执行过程中通过视频、照片等方式进行过程记录和素材收集。 |
效果评估 | 项目中所有课程的培训效果由受训学员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平均得分需达到85分(含)以上。若课程培训效果评估为85分以下,我司 (略) 更换培训讲师并另排时间授课。若经更换培训讲师后,培训效果评估的平均分仍未达到85分(含)以上的,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培训费。 |
训后总结 | 1.每课题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配合我司组织培训效果评估。2.每个专项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通过需求调研结果的落实情况,学员训前、训后对比以及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并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3.每个专项培训结束后,供应商根据我司需求制作培训回顾集锦的图文稿件。4.所有项目结束后,供应商通过需求调研结果的落实情况,学员训前、训后对比以及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参选人近三年内(自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含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承揽过一项国内(香港、澳门和 (略) 除外)国有企业管理培训服务项目,其单项合同金额达(略)元。
A.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B.参选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培训类别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发票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参选人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参与的近三年内(自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含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内负责过 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培训类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2.4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6 参选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在 (略) 官网http://**发布,参选人若有意愿,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提供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至7.1指定邮箱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 请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比选文件送至7.2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6.2 比选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的联系人,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电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参选文件。
7.联系方式
7.1 比选文件澄清联系人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略) 综合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略)
邮箱:*@*q.com
7.2 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送达单位: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略) 综合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略)
7.3 监督部门: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略)
联系电话:0591-(略)
2025-1-2
(略) (以下简称“比选人”)将开展 (略) 2024-2025年管理类培训项目的比选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比选项目名称: (略) 2024-2025年管理类培训项目
1.2 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略)万(略)仟(略)佰元整(¥(略)元)。
1.3 培训课程内容:
序号 | 培训课题 | 培训天数 | 备注 |
1 | 管理者角色转变 | 1 | 每课题不低于6小时 |
2 | 培育、授权与激励 | 1 | |
3 | 系统思考与思维决策 | 1 | |
4 | 情商领导力的策略与实践 | 1 |
1.4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最终根据实际采购完成时间实施。
1.5 项目技术要求
1.5.1 培训课题设置: (略) 根据以上培训课题方向拟定培训方案。
1.5.2 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5.2.1 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年内(自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含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内负责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2 万元的培训类服务项目。
1.5.2.2 培训讲师: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十年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经验,有国有企业管理类课程授课经验。每个课程至少推荐一名主讲讲师。
1.5.2.3 培训助教:每个班级至少配备一名助教,大专及以上学历。
1.5.3 具体实施要求
实施阶段 | 具体内容 |
培训课程 | 实施过程中,我司可根据培训的实际需求,在价款不变的前提下,对培训内容进行调整,并根据对供应商推荐讲师的评估,选择符合要求的讲师进行培训。双方根据协商结果确认并实施培训。 |
训前准备 | 1.供应商培训前组织培训对象开展需求调研,用于课程优化、培训前后对比分析等。2.双方根据调研情况及实际培训需求,适时调整课程方向或课纲结构,制定符合员工需要的培训内容。3.供应商提供培训所需物料,包含但不限于宣传海报或展架、学员手册、桌牌、纸、笔及其它我司工作人员或培训讲师提出的培训物料。 |
过程管理 | 1.供应商配合我司做好组织与过程管理,并建立学员培训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出勤情况、课堂表现情况等。2.供应商在培训执行过程中通过视频、照片等方式进行过程记录和素材收集。 |
效果评估 | 项目中所有课程的培训效果由受训学员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平均得分需达到85分(含)以上。若课程培训效果评估为85分以下,我司 (略) 更换培训讲师并另排时间授课。若经更换培训讲师后,培训效果评估的平均分仍未达到85分(含)以上的,我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培训费。 |
训后总结 | 1.每课题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配合我司组织培训效果评估。2.每个专项培训结束后,供应商通过需求调研结果的落实情况,学员训前、训后对比以及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并形成阶段性总结报告。3.每个专项培训结束后,供应商根据我司需求制作培训回顾集锦的图文稿件。4.所有项目结束后,供应商通过需求调研结果的落实情况,学员训前、训后对比以及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参选人近三年内(自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含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承揽过一项国内(香港、澳门和 (略) 除外)国有企业管理培训服务项目,其单项合同金额达(略)元。
A.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B.参选人应提供该项目业绩的合同书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培训类别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特征的,还需附上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发票等予以佐证,合同及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3参选人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参与的近三年内(自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推算三年,不含发布本项目公告之日)内负责过 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的培训类服务项目证明材料。
2.4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的参选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6 参选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在 (略) 官网http://**发布,参选人若有意愿,请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提供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至7.1指定邮箱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 请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比选文件送至7.2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6.2 比选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的联系人,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电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参选文件。
7.联系方式
7.1 比选文件澄清联系人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略) 综合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91-(略)
邮箱:*@*q.com
7.2 比选文件送达地址
送达单位: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号 (略) 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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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略) (略) 2号 (略)
联系电话:05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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