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台山市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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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台山市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政府( (略)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207号)文件精神, (略) 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工作, (略) 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略) 范围内实施水稻合理密植面积(略)亩。合理缩短水稻栽插株距增加栽插平均密度、开展“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等。

  二、绩效目标

  实施范围内水稻栽插平均密度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5%以上;平均每穴秧苗杂交稻3-4苗,常规稻5-6苗;水稻单产提升10%。(评定方法:实施范围内、外各随机抽取5个不小于50亩的样点取平均值为依据,实施范围内以上各指标应达到相应要求)。

  三、奖补标准

  采用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合理密植项目,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并验收通过后,按147元/亩补助有机肥。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形式

   (略) 通过公开申报形式选定实施主体。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申报对象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镇(街)审核汇总后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评审。

  (二)申报对象

  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规模适度。经营土地的面积超过500亩,申报实施面积不少于500亩,选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

  2.应用“良种”“良法”。优先支持种植高产水稻品种的实施主体,例如台农811、粤禾丝苗、万占香丝苗1号等。生产作业水稻栽插平均株距不高于16cm、鼓励开展“一喷多促”方式。

  3.经营管理规范。农业生产作业有记录,有内部管理、安全生产、田间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投入品使用。

  五、申报材料

  1.填妥《 (略) 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1),附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生产记录、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圈定实施范围地图图斑上报(圈图推荐工具:广东省 (略) http://**#)。

  六、有关要求

  各镇(街)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项目,鼓励引导村组整合主体实施整村推进。审核汇总后于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版)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200号)。

  附件: (略) 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xlsx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户相力、李文安 ,联系电话:(略)、0750-(略))


各镇(街)政府( (略) ):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安排2024年省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粤财农〔2024〕207号)文件精神, (略) 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工作, (略) 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略) 范围内实施水稻合理密植面积(略)亩。合理缩短水稻栽插株距增加栽插平均密度、开展“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等。

  二、绩效目标

  实施范围内水稻栽插平均密度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5%以上;平均每穴秧苗杂交稻3-4苗,常规稻5-6苗;水稻单产提升10%。(评定方法:实施范围内、外各随机抽取5个不小于50亩的样点取平均值为依据,实施范围内以上各指标应达到相应要求)。

  三、奖补标准

  采用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合理密植项目,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并验收通过后,按147元/亩补助有机肥。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形式

   (略) 通过公开申报形式选定实施主体。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申报对象向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经镇(街)审核汇总后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进行评审。

  (二)申报对象

  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1.生产经营规模适度。经营土地的面积超过500亩,申报实施面积不少于500亩,选取相对集中连片面积。

  2.应用“良种”“良法”。优先支持种植高产水稻品种的实施主体,例如台农811、粤禾丝苗、万占香丝苗1号等。生产作业水稻栽插平均株距不高于16cm、鼓励开展“一喷多促”方式。

  3.经营管理规范。农业生产作业有记录,有内部管理、安全生产、田间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投入品使用。

  五、申报材料

  1.填妥《 (略) 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附件1),附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生产记录、规章制度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圈定实施范围地图图斑上报(圈图推荐工具:广东省 (略) http://**#)。

  六、有关要求

  各镇(街)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发动引导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项目,鼓励引导村组整合主体实施整村推进。审核汇总后于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版) (略)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 200号)。

  附件: (略) 2024年水稻合理密植提单产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xlsx

(略) (略)

2025年1月7日

  (联系人:户相力、李文安 ,联系电话:(略)、0750-(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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