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镇重点产业及道路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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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凤镇重点产业及道路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公众参与公示

  为充分了解东凤镇重点 (略) 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凤镇重点 (略) 项目。

  2.实施单位: (略) (略) 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3.项目概况:东凤镇重点 (略) 项 (略) 东凤镇。该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建设, (略) 工程优化交通。该项目将直接创造大量就业岗位,涵盖生产、技术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并吸引专业人才。随着二期项目的推进,扩建生产能力及新增生产线和研发中心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间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为满足二期扩建后的交通需求, (略) 项目将规划新建若 (略) 及外部连接线,改 (略) 交通条件,并改善周边居民的出行环境。 (略) 东凤镇人民政府 (略) 东凤镇永益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穗成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8.7004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4.征地补偿标准:《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华地自然 (略)

  通讯地址: (略) 中山港街道广联伯爵6栋304卡

  联系人:邱工 电话:#


(略) 东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为充分了解东凤镇重点 (略) 项目土地征收的意见与诉求,准确识别项目土地征收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现将上述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东凤镇重点 (略) 项目。

  2.实施单位: (略) (略) 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3.项目概况:东凤镇重点 (略) 项 (略) 东凤镇。该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建设, (略) 工程优化交通。该项目将直接创造大量就业岗位,涵盖生产、技术和管理等多个领域,解决当地就业问题并吸引专业人才。随着二期项目的推进,扩建生产能力及新增生产线和研发中心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间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为满足二期扩建后的交通需求, (略) 项目将规划新建若 (略) 及外部连接线,改 (略) 交通条件,并改善周边居民的出行环境。 (略) 东凤镇人民政府 (略) 东凤镇永益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穗成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属下的部分集体土地合计8.7004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4.征地补偿标准:《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 (略) 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及《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集体土地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3号)有关规定执行。

  5.留用地安置: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8〕40号)有关规定执行。

  6.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2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及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征收土地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土地征收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项目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联系。

  2.公示期间,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征收土地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提出。为了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四、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华地自然 (略)

  通讯地址: (略) 中山港街道广联伯爵6栋304卡

  联系人:邱工 电话:#


(略) 东凤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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