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的公示
关于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的公示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经东疆综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审查,同意天津 (略) 申请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延续至2028年1月7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 (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7天。
电话:022-*、022-*
东疆综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7日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的有关规定,经东疆综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审查,同意天津 (略) 申请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延续,延续至2028年1月7日,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上述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 (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
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7天。
电话:022-*、022-*
东疆综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7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