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路向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引入项目需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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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路向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引入项目需求公告

一、需求单位

中国邮政 (略) (略)

二、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需求及拦标价

序号

起运港

目的国

目的港

拟包柜数量(个)

拟包柜规格

运输方式

拦标价

(/柜)

1

青岛

加拿大

蒙特利尔

100

40尺柜

海运

8100美元

2

青岛

加拿大

温哥华

20

40尺柜

海运

5600美元

3

青岛

加拿大

多伦多

5

40尺柜

海运

7000美元

4

青岛

澳大利亚

悉尼

10

20尺柜

海运

1800美元

5

青岛

澳大利亚

阿德莱德

10

20尺柜

海运

1800美元

6

青岛

厄瓜多尔

波索尔哈

10

40尺柜

海运

2200美元

7

青岛

厄瓜多尔

瓜亚基尔

10

40尺柜

海运

2200美元

8

青岛

沙特

达曼

20

20尺柜

海运

1900美元

9

青岛

西班牙

巴塞罗那

10

20尺柜

海运

4000美元

10

连云港

阿尔及利亚

斯基克达

10

20尺柜

海运

4800美元

11

青岛

坦桑尼亚

达累斯萨拉姆

10

40尺柜

海运

1800美元

12

青岛

肯尼亚

蒙巴萨

10

40尺柜

海运

1700美元

13

青岛

新加坡

新加坡

5

40尺柜

海运

1200美元

14

青岛

泰国

林查班

5

40尺柜

海运

1400美元

15

青岛

越南

胡志明

5

40尺柜

海运

1200美元

16

青岛

伊拉克

乌木卡萨

45

40尺柜

海运

2600美元

17

青岛

加纳

特马

15

40尺柜

海运

4600美元

18

青岛

秘鲁

卡亚俄

15

40尺柜

海运

2500美元

19

济南/临沂/青岛

俄罗斯

-

10

40尺柜

铁路SOC

(略)元

20

济南/临沂/青岛

哈萨克斯坦

-

10

40尺柜

铁路SOC

(略)元

21

济南/临沂/青岛

乌兹别克斯坦

-

10

40尺柜

铁路SOC

(略)元

说明:海运青岛-王子港-蒙特利尔和青岛- (略) 需求OA联盟船,报价含保险,目的港14天免堆跟箱使,出现箱损等非正常费用需由供应商承担,不可转船甩货。

三、服务期限

本次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引入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承运范围

国际海运、铁路港到港货物。

五、资质资料

(一)营业执照方面:经营海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经营(略)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具有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代理)、进出口、国际快递等对应项目。

(二)承运能力证明方面:具备一级代理资质, (略) /铁运运营方的订舱协议、代理合作协议(船运公司、铁路及 (略) 运营方可不提供),以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或其他能证明承运能力的相关资料。

(三)信用资质方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企业信用报告中无失信、异常、大额担保等可能影响到履约能力的情形,对于有违法行为或经营异常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 (略) 理完毕的,不能参加应答。

2.业务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与应答。

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公正性。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应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

7.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代理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公司公章。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并向我司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服务,使我司尽量免于遭受货主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因供应商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相应资质,则我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二)业务单据要求

在未经我方允许情况下,任何情况不得扣押我方发运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货物赔偿要求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货物损失赔偿,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我方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向索赔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我方被客户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负责在媒体上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我方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与供应商合作。我方决定终止合作的,有权单方面通知供应商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 (略) 场竞争力的价格及服务,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及 (略) 场竞争力,或在我方询价中多次不中标,我方将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五)诚信要求

供应商应当保持诚信,供应商一旦出现隐瞒、欺诈、篡改单据、因非我方原因在发货后随意更改价格等不诚信行为,无论是否造成损失,我方将扣除所有未结算运费并终止与供应商所有合作,并将该供应商纳入我方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同时,我方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损害程度,对供应商实施全面业务合作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永久不得参与我方及山东邮政各级机构的经济业务来往。

(六)保密要求

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 (略) 、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双方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任一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承诺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双方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任一方于项目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对方要求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任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略)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任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七)反商业贿赂要求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

(八)争议解决要求

如签订业务合同,合同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 (略) 理。双方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九)财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能够按照我方要求提供财务账单并开具发票,配合我方完成财务结算付款相关工作。

(十)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专业客服人员及联系方式,负责接受我司提出的各类货物运输信息查询,并在发起查询之时起24小时内回复;若转航涉及两个或多个运输船司/航司或承运代理,供应商应在发起查询之时起48小时内回复。

(十一)安全要求

供应商自接收货物起,至将货物交给目的地收货人、其代理人或指定合作方签字确认期间,对货物安全负责。

供应商保证货物免受因天气、水、灰尘、损害、污染、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

如货物出现丢失、损毁、污染等,供应商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司,书面详述货物丢失、损害或污染等的具体细节。

供应商有义务对我司交寄的贵重货物提醒增加保险服务。

七、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占90分,服务承诺部分占5分,应答材料部分占5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

90

采用相对比较法,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90分),其他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基准价/报价)×90。

服务承诺

5

根据应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可保证舱位得3分,可提供专业团队(报价、单证等)进行业务对接得2分。

应答材料

5

根据应答供应商提供资料的完整度和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是否准确、资质证明是否真实等,材料合格得满分5分,材料不合格则取消应答资格。

八、应答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17:00。

应答供应商需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名非邮业务海运/铁路包量项目)*@*63.com获取响应文件。

应答材料的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回复,应答后请及时查看邮箱,在截止前未能提供合格应答材料则应答失败,应答成功后若无法参加谈判视为主动放弃;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

(二)商务谈判相关:

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点
地址: (略) 南 (略) 220号5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略)


一、需求单位

中国邮政 (略) (略)

二、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需求及拦标价

序号

起运港

目的国

目的港

拟包柜数量(个)

拟包柜规格

运输方式

拦标价

(/柜)

1

青岛

加拿大

蒙特利尔

100

40尺柜

海运

8100美元

2

青岛

加拿大

温哥华

20

40尺柜

海运

5600美元

3

青岛

加拿大

多伦多

5

40尺柜

海运

7000美元

4

青岛

澳大利亚

悉尼

10

20尺柜

海运

1800美元

5

青岛

澳大利亚

阿德莱德

10

20尺柜

海运

1800美元

6

青岛

厄瓜多尔

波索尔哈

10

40尺柜

海运

2200美元

7

青岛

厄瓜多尔

瓜亚基尔

10

40尺柜

海运

2200美元

8

青岛

沙特

达曼

20

20尺柜

海运

1900美元

9

青岛

西班牙

巴塞罗那

10

20尺柜

海运

4000美元

10

连云港

阿尔及利亚

斯基克达

10

20尺柜

海运

4800美元

11

青岛

坦桑尼亚

达累斯萨拉姆

10

40尺柜

海运

1800美元

12

青岛

肯尼亚

蒙巴萨

10

40尺柜

海运

1700美元

13

青岛

新加坡

新加坡

5

40尺柜

海运

1200美元

14

青岛

泰国

林查班

5

40尺柜

海运

1400美元

15

青岛

越南

胡志明

5

40尺柜

海运

1200美元

16

青岛

伊拉克

乌木卡萨

45

40尺柜

海运

2600美元

17

青岛

加纳

特马

15

40尺柜

海运

4600美元

18

青岛

秘鲁

卡亚俄

15

40尺柜

海运

2500美元

19

济南/临沂/青岛

俄罗斯

-

10

40尺柜

铁路SOC

(略)元

20

济南/临沂/青岛

哈萨克斯坦

-

10

40尺柜

铁路SOC

(略)元

21

济南/临沂/青岛

乌兹别克斯坦

-

10

40尺柜

铁路SOC

(略)元

说明:海运青岛-王子港-蒙特利尔和青岛- (略) 需求OA联盟船,报价含保险,目的港14天免堆跟箱使,出现箱损等非正常费用需由供应商承担,不可转船甩货。

三、服务期限

本次国际非邮业务包量运能引入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承运范围

国际海运、铁路港到港货物。

五、资质资料

(一)营业执照方面:经营海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经营(略)运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略)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具有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运输(代理)、进出口、国际快递等对应项目。

(二)承运能力证明方面:具备一级代理资质, (略) /铁运运营方的订舱协议、代理合作协议(船运公司、铁路及 (略) 运营方可不提供),以及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或其他能证明承运能力的相关资料。

(三)信用资质方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企业信用报告中无失信、异常、大额担保等可能影响到履约能力的情形,对于有违法行为或经营异常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 (略) 理完毕的,不能参加应答。

2.业务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以往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与应答。

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公正性。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应答: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

7.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如果代理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公司公章。

8.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并向我司提供高效、安全、优质的服务,使我司尽量免于遭受货主提出的索赔或诉讼风险,因供应商缺乏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相应资质,则我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二)业务单据要求

在未经我方允许情况下,任何情况不得扣押我方发运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提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货物赔偿要求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发生货物损失赔偿,我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按我方实际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向索赔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我方被客户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外,还应负责在媒体上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我方有权利选择是否继续与供应商合作。我方决定终止合作的,有权单方面通知供应商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货物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 (略) 场竞争力的价格及服务,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及 (略) 场竞争力,或在我方询价中多次不中标,我方将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五)诚信要求

供应商应当保持诚信,供应商一旦出现隐瞒、欺诈、篡改单据、因非我方原因在发货后随意更改价格等不诚信行为,无论是否造成损失,我方将扣除所有未结算运费并终止与供应商所有合作,并将该供应商纳入我方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同时,我方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权益损害程度,对供应商实施全面业务合作禁入措施,在一定年限内或永久不得参与我方及山东邮政各级机构的经济业务来往。

(六)保密要求

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略) 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涉密信息包括:可能获取或知悉的来源于对方(包括该方所属各部门、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总公司、各级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各单位及前述单位的任何关联实体)的,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或以其它方式反映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事项;不对公众公开的文件、资料、信息、数据等内容;履行合作项目任务而制作含有对方涉密信息的研究分析材料或工作成果等;根据一般的商业判断或惯例,在某些情况下,双方进行沟通、交流的行为本身等;其他有关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 (略) 、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双方涉密信息仅限于为实现本项目目的且确有必要、最小范围的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知悉。任一方参与项目工作人员违反保密承诺的,由该方承担全部责任。除因工作需要,并事先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任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包括境外主体)透露任何涉密信息;不得将涉密信息用于除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除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审核批准外,任何情况下任一方不得向中国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及受境外(含港澳台)主体实际控制的境内主体提供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如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情形,任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并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现法律法规及规定不明确的、及本保密义务中未做约定的情形,任一方应本着谨慎、诚实、勤勉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信息资料数据提供时,双方签订书面交接清单。合作结束后,任一方于项目完成后10个自然日内将所保管、保存、保有的另一方涉密信息资料数据全部交还或按照对方要求方式销毁。无法交还或销毁的涉密信息资料数据,任一方承诺在该涉密信息解密前,不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任一方如发生违反本保密义务规定的任何情形,将就发生的泄露事件每次承担(略)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为维护己方合法权益而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等。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且不因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而失效,任一方将长期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涉密信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七)反商业贿赂要求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商业贿赂的有关规定,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一方不得为对方相关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利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签订虚假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和订单)、虚开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协助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进行商业贿赂或类似违法违规不当行为。

(八)争议解决要求

如签订业务合同,合同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 (略) 理。双方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九)财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能够按照我方要求提供财务账单并开具发票,配合我方完成财务结算付款相关工作。

(十)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专业客服人员及联系方式,负责接受我司提出的各类货物运输信息查询,并在发起查询之时起24小时内回复;若转航涉及两个或多个运输船司/航司或承运代理,供应商应在发起查询之时起48小时内回复。

(十一)安全要求

供应商自接收货物起,至将货物交给目的地收货人、其代理人或指定合作方签字确认期间,对货物安全负责。

供应商保证货物免受因天气、水、灰尘、损害、污染、丢失或失窃造成的损失。

如货物出现丢失、损毁、污染等,供应商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我司,书面详述货物丢失、损害或污染等的具体细节。

供应商有义务对我司交寄的贵重货物提醒增加保险服务。

七、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部分占90分,服务承诺部分占5分,应答材料部分占5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价格

90

采用相对比较法,以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90分),其他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基准价/报价)×90。

服务承诺

5

根据应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承诺情况,可保证舱位得3分,可提供专业团队(报价、单证等)进行业务对接得2分。

应答材料

5

根据应答供应商提供资料的完整度和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是否准确、资质证明是否真实等,材料合格得满分5分,材料不合格则取消应答资格。

八、应答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2025年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17:00。

应答供应商需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报名非邮业务海运/铁路包量项目)*@*63.com获取响应文件。

应答材料的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回复,应答后请及时查看邮箱,在截止前未能提供合格应答材料则应答失败,应答成功后若无法参加谈判视为主动放弃;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邮件视为无效。

(二)商务谈判相关:

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点
地址: (略) 南 (略) 220号5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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