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及高中学费成本监审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初中及高中学费成本监审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上海民办民一中学初中及高中学费成本监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 (略)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沪发改规范〔2020〕1号)、《 (略) 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4〕5号)等文件要求,对上海民办民一中学初中及高中学费成本进行监审。
(二)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监审对象下达成本监审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含双休日)完成成本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形成监审案卷。成本监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本监审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成本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经营者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经营者成本核定表,定价成本,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三)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
(四)遵守价格成本监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恪守执业准则和道德准则,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严禁 (略) 传输敏感信息资料。
二、资质要求
(一)响应单位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响应单位及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对象无利害关系,响应单位派出的成本监审组人员需2人以上,组长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成本监审组成员近3年承担过成本监审项目2个以上。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内,成本监审组成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单位及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诚信经营,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和成本监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三、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的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人民币*万*仟元,按无 (略) 理。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材料、劳务、设备、管理、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响应报价单正本一份。
(三)响应单位就本项目派出的成本监审组人员(2人以上)的身份信息及资质材料,以及近3年承担过成本监审项目2个以上的佐证材料。
(四)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上述响应材料均需密封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皆可
递交地点: (略) (略) 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33室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服务质量为前提,原则上按照总报价最低的要求确定成交服务商。
七、联系人信息
联系单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刘毓敏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33室


▼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jpg

根据工作需要,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上海民办民一中学初中及高中学费成本监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8号)、《 (略)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沪发改规范〔2020〕1号)、《 (略) 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4〕5号)等文件要求,对上海民办民一中学初中及高中学费成本进行监审。
(二)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监审对象下达成本监审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含双休日)完成成本监审并出具监审报告,形成监审案卷。成本监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本监审对象及项目基本情况,成本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经营者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经营者成本核定表,定价成本,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三)响应单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数据等必须真实可靠。
(四)遵守价格成本监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恪守执业准则和道德准则,保守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严禁 (略) 传输敏感信息资料。
二、资质要求
(一)响应单位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响应单位及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对象无利害关系,响应单位派出的成本监审组人员需2人以上,组长应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成本监审组成员近3年承担过成本监审项目2个以上。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内,成本监审组成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响应单位及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诚信经营,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和成本监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三、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的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人民币*万*仟元,按无 (略) 理。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材料、劳务、设备、管理、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四、响应文件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响应报价单正本一份。
(三)响应单位就本项目派出的成本监审组人员(2人以上)的身份信息及资质材料,以及近3年承担过成本监审项目2个以上的佐证材料。
(四)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上述响应材料均需密封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提交后恕不退还。
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当面递交或邮寄快递皆可
递交地点: (略) (略) 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33室
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单位按照优先满足服务质量为前提,原则上按照总报价最低的要求确定成交服务商。
七、联系人信息
联系单位: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刘毓敏 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33室


▼长按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

*.jpg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