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 | ||
品目 | 货物/无形资产/资源资质类无形资产/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 ||
(略) 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17:13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0.(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略)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达埔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女士 0595-(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津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 0595-(略) |
福建津和 (略) 受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
项目编号:JHCG[2025]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达埔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5-(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津和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0595-(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招标公告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以下简称汉口村)以招标方式对中国香都芳香产业园达埔汉口香厂地块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竞投单位前来竞投。
一、项目用地概述
1、土地概况:土地属于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预留建设用地,位于达埔镇汉口村(不动产权证号:永集建(93)字第(略)号),宗地面积(略).5平方米。其中入股(联营)宗地地块面积为3170㎡(建筑面积为1701.43㎡)。
2、土地用途为工业配套用用房,使用年期40年,自2025年1月起始。
3、项目内容:标准厂房建设经营。
二、合作方案
1、合作模式:汉口村与合作方以入股(联营) (略) ,合作方利用本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按保底收益+25%股权比例支付给汉口村对应分红。合 (略) 后两年内注入资金不少于(略)元且满足厂房建设的进度要求,新公司承担厂房全部建设费用,汉口村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不承担厂房投建费用。 (略) 经营管理,不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和法律责任。 (略) 经营管理,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和法律责任。因合作方 (略) 亏损的,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并优先保障汉口村权益,除企业破产外均应按规定支付汉口村入股权益(联营分红)。因合 (略) 破产的,汉口村有权追偿破产当年的入股权益(联营分红),并有权无偿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未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得抵押及变更。
注:未尽事宜按《永春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永政规〔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经营范围:标准厂房建设经营。
3、合作期限:自2025年1月起始。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项目办理规划设计、报批、建设、施工材料购置费、税费、竣工验收及办理确权等一切开发建设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三、项目竞标概述
1、土地面积:3170㎡(建筑面积为1701.43㎡)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中国香都芳香产业园汉口香厂内
3、交易底价:(略)元(保底收益)+25%股权比例分红。
注:保底收益+25%股权比例分红为支付给汉口村对应分红。合 (略) 后两年内注入资金不少于(略)元且满足厂房建设的进度要求。
保底收益每三年上浮一次,上浮比例为10%(即第四年保底收益为上一年度保底收益的110%)。
4、交易保证金:(略)元
5、合同保证金:(略)元
四、竞标条件
1、参投企业(公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以(不低于底价)竞投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
六、领取资料
有意竞投单位可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2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福建津和 (略) (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报名参与竞投并领取竞投方案(报名费为人民币200元,该费用不予退还)。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明细如下:
企业购买: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所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标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详细情况请与汉口村联系。联系方式:林女士,联系电话:0595-(略)。
八、提交竞投文件
本项目采用于竞投会现场提交竞投文件的竞标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00前,竞投单位需在此时间前将竞投文件递交到福建津和 (略) 开标室(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3楼)。每个竞投单位只能提交唯一竞投文件及报价,如竞投单位开标时出现两份或以上的竞投文件及报价,均视为无效竞投,并取消该竞投单位的竞投资格。竞投文件需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在信封表面签竞投单位的名称。
九、确认竞投资格
请竞投单位于2025年01月21日9:00至10:00时间段内,携带缴纳竞投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出席竞投会议的身份证明文件到福建津和 (略) 开标室(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3楼),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竞投单位的竞投资格。竞投单位逾时确认竞投资格,视为竞投单位放弃投标。
十、招标竞投会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单位请于2025年01月21日10:00在福建津和 (略) 开标室(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3楼)参与竞投会。
十一、竞投保证金
1、竞投单位须在招标竞投会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提交人民币(略)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户名: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汉口信用社
账号:(略)(略)
2、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得退回。
3、竞投单位的交易保证金在竞标会结束后1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
4、如竞投单位中标后,不按要求与汉口村签订项目合作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禁止其再参与本项目的后续竞投。
十二、竞标会由福建津和 (略) 负责主持。
十三、确认书签订
中标人当场与汉口村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四、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应自《中标公告》公示3天期满后按《永春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同》。
十五、招标公告公示时间
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20日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5-(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津和 (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略)
报名地址: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
十七、监督电话
永春县达埔镇人民政府:0595-(略)
十八、具体方案内容以实际合同为准,竞投单位对本公告内容完全同意,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在福建津和 (略) 。
福建津和 (略)
2025年01月09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略)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 | ||
品目 | 货物/无形资产/资源资质类无形资产/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 ||
(略) 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9日 17:13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0.(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略)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达埔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女士 0595-(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津和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 0595-(略) |
福建津和 (略) 受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
项目编号:JHCG[2025]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达埔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5-(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津和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0595-(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招标公告
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以下简称汉口村)以招标方式对中国香都芳香产业园达埔汉口香厂地块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竞投单位前来竞投。
一、项目用地概述
1、土地概况:土地属于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预留建设用地,位于达埔镇汉口村(不动产权证号:永集建(93)字第(略)号),宗地面积(略).5平方米。其中入股(联营)宗地地块面积为3170㎡(建筑面积为1701.43㎡)。
2、土地用途为工业配套用用房,使用年期40年,自2025年1月起始。
3、项目内容:标准厂房建设经营。
二、合作方案
1、合作模式:汉口村与合作方以入股(联营) (略) ,合作方利用本项目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按保底收益+25%股权比例支付给汉口村对应分红。合 (略) 后两年内注入资金不少于(略)元且满足厂房建设的进度要求,新公司承担厂房全部建设费用,汉口村以集体建设用地入股,不承担厂房投建费用。 (略) 经营管理,不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和法律责任。 (略) 经营管理,承担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和法律责任。因合作方 (略) 亏损的,由合作方自行承担,并优先保障汉口村权益,除企业破产外均应按规定支付汉口村入股权益(联营分红)。因合 (略) 破产的,汉口村有权追偿破产当年的入股权益(联营分红),并有权无偿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未经全体股东同意不得抵押及变更。
注:未尽事宜按《永春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永政规〔2024〕5号)文件要求执行。
2、项目经营范围:标准厂房建设经营。
3、合作期限:自2025年1月起始。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项目办理规划设计、报批、建设、施工材料购置费、税费、竣工验收及办理确权等一切开发建设费用由中标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三、项目竞标概述
1、土地面积:3170㎡(建筑面积为1701.43㎡)
2、标的物所在位置:中国香都芳香产业园汉口香厂内
3、交易底价:(略)元(保底收益)+25%股权比例分红。
注:保底收益+25%股权比例分红为支付给汉口村对应分红。合 (略) 后两年内注入资金不少于(略)元且满足厂房建设的进度要求。
保底收益每三年上浮一次,上浮比例为10%(即第四年保底收益为上一年度保底收益的110%)。
4、交易保证金:(略)元
5、合同保证金:(略)元
四、竞标条件
1、参投企业(公司)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暗标方式,以(不低于底价)竞投价高者得确定中标人。
六、领取资料
有意竞投单位可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2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福建津和 (略) (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报名参与竞投并领取竞投方案(报名费为人民币200元,该费用不予退还)。携带相关证件及资料明细如下:
企业购买:法人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未能到场办理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所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标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详细情况请与汉口村联系。联系方式:林女士,联系电话:0595-(略)。
八、提交竞投文件
本项目采用于竞投会现场提交竞投文件的竞标方式,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1日10:00前,竞投单位需在此时间前将竞投文件递交到福建津和 (略) 开标室(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3楼)。每个竞投单位只能提交唯一竞投文件及报价,如竞投单位开标时出现两份或以上的竞投文件及报价,均视为无效竞投,并取消该竞投单位的竞投资格。竞投文件需用信封密封完好,并在信封表面签竞投单位的名称。
九、确认竞投资格
请竞投单位于2025年01月21日9:00至10:00时间段内,携带缴纳竞投保证金的银行回单、《保证金承诺书》、出席竞投会议的身份证明文件到福建津和 (略) 开标室(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3楼),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竞投单位的竞投资格。竞投单位逾时确认竞投资格,视为竞投单位放弃投标。
十、招标竞投会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单位请于2025年01月21日10:00在福建津和 (略) 开标室(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3楼)参与竞投会。
十一、竞投保证金
1、竞投单位须在招标竞投会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提交人民币(略)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户名: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汉口信用社
账号:(略)(略)
2、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得退回。
3、竞投单位的交易保证金在竞标会结束后10天内全额无息退还。
4、如竞投单位中标后,不按要求与汉口村签订项目合作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禁止其再参与本项目的后续竞投。
十二、竞标会由福建津和 (略) 负责主持。
十三、确认书签订
中标人当场与汉口村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四、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应自《中标公告》公示3天期满后按《永春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合同》。
十五、招标公告公示时间
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1月20日
十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达埔镇汉口村村民委员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5-(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津和 (略)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略)
报名地址: (略) 永春县探花 (略) A06幢4楼
十七、监督电话
永春县达埔镇人民政府:0595-(略)
十八、具体方案内容以实际合同为准,竞投单位对本公告内容完全同意,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在福建津和 (略) 。
福建津和 (略)
2025年01月09日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1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略)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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