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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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的邀请供应商应在安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LF-2025HB-001

项目名称: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伙食费的25%

最高限价:伙食费的25%

采购需求:食堂劳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1模式。合同首签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接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领取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2、供应商必须领取磋商文件后方可投标,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发布信息将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网站上发布,请予以关注。

3.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地址: (略) 濉溪 (略)

联系方式:李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方式: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任梦

联系方式:*

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的邀请供应商应在安徽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LF-2025HB-001

项目名称: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伙食费的25%

最高限价:伙食费的25%

采购需求:食堂劳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1+1模式。合同首签一年,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下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合同期间,仍执行合同考核办法和服务要求,否则合同予以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接到邀请函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领取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2、供应商必须领取磋商文件后方可投标,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发布信息将在“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网站上发布,请予以关注。

3.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濉溪县新城中心学 (略)

地址: (略) 濉溪 (略)

联系方式:李主任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方式:0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任梦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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