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长兴县太平桥村全区域保洁项目
2025年度长兴县太平桥村全区域保洁项目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2025年度长兴县太平桥村全区域保洁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发包项目概况:
1.主要包括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 (略) 域内 (略) 块、 (略) 块、 (略) 块、 (略) (略) (略) 、 (略) 、邻里弄堂、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河道、停车场、居民健身公园、树林及两边可视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及管理;洒水车定期对村主干道进行洒水;每户垃圾分类垃圾桶及垃圾房的垃圾按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员每日收集率和刷卡率要达到100%);部分袋装垃圾按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并并运到垃圾分类中转站;太平 (略) 内所有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全部及时清运;所有的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维护与清洗;农户垃圾桶有破损情况及时更换;垃圾箱、垃圾房四周环境卫生要及时进行清理;卫生死角、杂物清理、绿化带(道路两侧、隔离带)、道路以及太 (略) 域范围内所有河道,可视范围内所有保洁;清 (略) 保洁范围内墙面、电杆上的非法小广告及牛皮癣。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创建上级督查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回复整改单。 (略) 边绿化、包括公园河道边等公共绿化(1、拔草2、修剪、3除虫、4、施肥5、补种6、养护)。如遇雨雪天气,保证 (略) 畅通。
2.本项目估算约*元。
3.服务期:二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 (略)
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包申请人完成过的类似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业绩(有效证明材料:①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合同中能体现保洁及垃圾清运内容的,若未体现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②上述资料中的承包人名称与承包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承包人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资料,到湖州 (略) (长兴县金荣大厦8楼8801室)报名,过期恕不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 (略) 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
发包代理机构:湖州 (略)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
监管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 (略) 8号
电 话:0572-*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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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长兴县太平桥村全区域保洁项目
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2025年度长兴县太平桥村全区域保洁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发包项目概况:
1.主要包括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 (略) 域内 (略) 块、 (略) 块、 (略) 块、 (略) (略) (略) 、 (略) 、邻里弄堂、人行道、绿化带(道路两侧绿化、隔离带)、河道、停车场、居民健身公园、树林及两边可视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及管理;洒水车定期对村主干道进行洒水;每户垃圾分类垃圾桶及垃圾房的垃圾按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员每日收集率和刷卡率要达到100%);部分袋装垃圾按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并并运到垃圾分类中转站;太平 (略) 内所有工业垃圾及建筑垃圾全部及时清运;所有的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维护与清洗;农户垃圾桶有破损情况及时更换;垃圾箱、垃圾房四周环境卫生要及时进行清理;卫生死角、杂物清理、绿化带(道路两侧、隔离带)、道路以及太 (略) 域范围内所有河道,可视范围内所有保洁;清 (略) 保洁范围内墙面、电杆上的非法小广告及牛皮癣。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创建上级督查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回复整改单。 (略) 边绿化、包括公园河道边等公共绿化(1、拔草2、修剪、3除虫、4、施肥5、补种6、养护)。如遇雨雪天气,保证 (略) 畅通。
2.本项目估算约*元。
3.服务期:二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三、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承包申请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 (略)
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包申请人完成过的类似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业绩(有效证明材料:①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合同中能体现保洁及垃圾清运内容的,若未体现的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②上述资料中的承包人名称与承包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承包人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关资料,到湖州 (略) (长兴县金荣大厦8楼8801室)报名,过期恕不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 (略) 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发 包 人:长兴县夹浦镇太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
发包代理机构:湖州 (略)
联 系 人: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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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 (略) 8号
电 话:0572-*
2025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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