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174号河南省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CL-2025-01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内容:鼻筛窦钳、鼻#骨剪等耳鼻喉器械,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一年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须是具有供货服务能力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 范围;响应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响应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 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指 2024 年6月至至今) 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指 2024 年6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和 “ 中 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 (略) ( (略) 571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获取文件需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响应人资格要求 ”第 3.2 条规定的许可证或备案证、④“信用中国 ”及“ 中国 (略) 网站 ”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 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 (略) 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磋商响应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 (略) ( (略) 57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 (略) ( (略) 57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及漯采购【2018】16 号文规定招标代理费将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 0395-#
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571号
项目概况 (略) (略) 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174号河南省 (略)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耳鼻喉器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CL-2025-01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内容:鼻筛窦钳、鼻#骨剪等耳鼻喉器械,详细内容及参数见磋商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期: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一年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
3.2 响应人须是具有供货服务能力且年检合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 范围;响应人若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响应人若为经销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 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 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 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指 2024 年6月至至今) 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指 2024 年6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和 “ 中 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 11:30 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 (略) ( (略) 571号)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获取文件需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响应人资格要求 ”第 3.2 条规定的许可证或备案证、④“信用中国 ”及“ 中国 (略) 网站 ”查询信用记录截图(招标公告发 布日之后)。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在开标 (略) 独立进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磋商过程中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四、磋商响应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 (略) ( (略) 571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1月23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 (略) ( (略) 57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上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及漯采购【2018】16 号文规定招标代理费将由中标人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 0395-#
代理机构:河南省 (略)
联 系 人:白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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