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下半年云浮市建筑市场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4年下半年云浮市建筑市场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 (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印发20 (略) (略) 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2024〕13号)有关要求, (略) 人力资源 (略) (略) 场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 (略) 场“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住房 (略) (略) 人力资源 (略) ,抽取各县(市、区)住房 (略) 的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主 (略) 场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工作落实情况,按2024年7月至今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5%的抽取比例,共抽查5个在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建设单位26家),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个别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施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的加分项分值偏高且涉嫌倾向性。
(二)部分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已超过3三个月不开工。项目属地施工许可发证部门未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三)未全面落实工程款、工人工资费用按施工合同约定进度支付。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不按施工合同约定比例提供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人工资保证金、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协议。
(三)未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分账管理制度。部分项目未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管理人员和进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能按实名制管理要求进行考勤,劳资专管员未熟悉考勤系统管理,考勤数据未能实时更新,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和部分工人实名制考勒天数系统与书面不一致;工人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资发放数量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价、施工内容记录天数计算不一致,项目没有按时发放工资,没有制定工人考勤记录表。个别项目完成实名制系统安装2个多月,没有管理班子人员、工人考勤的记录。 (略) (略) 发放工人工资,专业分包未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证明。
(四)未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施工日志与监理日志工作记录不一致,施工日志没有项目经理签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参与项目周例会会议记录。部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没有相关人员签名,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工作记录不一致。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证明。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没有配备齐全,无考勤记录。项目经理、总监考勤率不达标。项目没有提供发包信息公示表。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有待提高。个别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一般性条文或设计深度不足情形。
(六)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个别监督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不足、未督促企业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流于形式。
三、处理措施
根据通报检查结果,各县(市、区)住房 (略) 要主动跟进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 (略) ( (略) 场监管科),对逾期不落实整改的信用记录不良行为,涉嫌违法的依法 (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住房 (略)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把在建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落实专人跟踪项目整改情况,督促项目严格按要求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执法检查。各县(市、区)住房 (略) 对施工设计图纸存在违反一般性条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略) 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达到抽查一片、警示一片, (略) 场主体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逐步淘汰失信主体,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要落实人员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要严格落实人员到岗履职、实名制和分账管理,统筹做好从源头治理欠薪有关工作。
附件:2024年 (略) 场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点击下载)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31日
各县(市、区)住房 (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 (略) 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印发20 (略) (略) 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2024〕13号)有关要求, (略) 人力资源 (略) (略) 场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 (略) 场“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略) 住房 (略) (略) 人力资源 (略) ,抽取各县(市、区)住房 (略) 的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主 (略) 场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建设单位等各方主体工作落实情况,按2024年7月至今核发施工许可证项目5%的抽取比例,共抽查5个在建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建设单位26家),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个别招标文件评分细则设置不合理。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施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的加分项分值偏高且涉嫌倾向性。
(二)部分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已超过3三个月不开工。项目属地施工许可发证部门未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督促建设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三)未全面落实工程款、工人工资费用按施工合同约定进度支付。个别项目建设单位不按施工合同约定比例提供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人工资保证金、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协议。
(三)未全面落实用工实名制和分账管理制度。部分项目未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管理人员和进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能按实名制管理要求进行考勤,劳资专管员未熟悉考勤系统管理,考勤数据未能实时更新,部分项目管理人员和部分工人实名制考勒天数系统与书面不一致;工人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工资发放数量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价、施工内容记录天数计算不一致,项目没有按时发放工资,没有制定工人考勤记录表。个别项目完成实名制系统安装2个多月,没有管理班子人员、工人考勤的记录。 (略) (略) 发放工人工资,专业分包未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证明。
(四)未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分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施工日志与监理日志工作记录不一致,施工日志没有项目经理签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没有参与项目周例会会议记录。部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到岗履职,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没有相关人员签名,监理日志与施工日志工作记录不一致。部分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没有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证明。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没有配备齐全,无考勤记录。项目经理、总监考勤率不达标。项目没有提供发包信息公示表。
(五)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有待提高。个别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一般性条文或设计深度不足情形。
(六)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个别监督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重视不足、未督促企业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流于形式。
三、处理措施
根据通报检查结果,各县(市、区)住房 (略) 要主动跟进项目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 (略) ( (略) 场监管科),对逾期不落实整改的信用记录不良行为,涉嫌违法的依法 (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住房 (略)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把在建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落实专人跟踪项目整改情况,督促项目严格按要求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二)加强执法检查。各县(市、区)住房 (略) 对施工设计图纸存在违反一般性条文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略) 场监管和执法检查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达到抽查一片、警示一片, (略) 场主体提高自我管理水平,逐步淘汰失信主体,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要落实人员对存在问题逐项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要严格落实人员到岗履职、实名制和分账管理,统筹做好从源头治理欠薪有关工作。
附件:2024年 (略) 场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点击下载)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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