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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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场 (略) 现对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场 (略) 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采购数量:3家。当递交申请文件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时,经专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供应商确定为供应商。

(二)预算金额:据实结算(含税)。

(三)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服务合同起2年内),服务期内,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较差的供应商将取消资格。

(四)服务内容:在采购人单位现有车辆不能满足公务出行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公务出行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越野车、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川机关函〔2023〕200号)相关规定:

1.具备汽车租赁经营资质,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 (略) 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车辆要求:

1.全部车辆必须是成交供应商所有(即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供应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具有行驶证、规格配置表、商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全部车辆须年审合格,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

3.全部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和乘客人员意外事故险(每座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4.全部车辆需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我单位提出需求后,服务供应商须24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车辆。

(三)驾驶人员要求:

1.驾驶人员应当身体健康,无影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具有合法驾驶和相应准驾车型资格,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无重大 (略) 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驾驶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3.行车期间,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观察和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者重大安全隐患,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 (略) 理;

4.各单位应当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和安全行车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报名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项目比选 (略) 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凉山 (略) 场 (略) 办公室202室( (略) (略) 157号)。

(三)报名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单,含越野车、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日租赁金额(包4小时,100千米);

4.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5.公司业绩及驾驶人员情况;

6.响应时间及提供租车服务时间的承诺书;

7.其他证明资料。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和比选时间

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

六、比选地点

凉山 (略) 场 (略) 1号办公楼六楼四会议室( (略) (略) 157号)(如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报名单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到比选地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到。逾期或比选申请文件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二)比选申请文件(*正,*副)须密封签章,每一页须加盖公章,比选时会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书。

八、信息公开及联系事项

(一)信息公开:本项目比选相关事宜统一在“ (略) 场 (略) 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二)其它事项:

采购人: (略) 场 (略)

地 址: (略) 场 (略) 202室( (略) (略) 157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先生,083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略) 场 (略) 现对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场 (略) 公务用车临时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采购数量:3家。当递交申请文件的单位数量不足3家时,经专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供应商确定为供应商。

(二)预算金额:据实结算(含税)。

(三)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服务合同起2年内),服务期内,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较差的供应商将取消资格。

(四)服务内容:在采购人单位现有车辆不能满足公务出行的情况下,根据实际公务出行需求,不定量、不定期租用越野车、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等车辆及相应随车驾驶劳务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22号)《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川机关函〔2023〕200号)相关规定:

1.具备汽车租赁经营资质,即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服务;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 (略) 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车辆要求:

1.全部车辆必须是成交供应商所有(即车辆行驶证上的所有人为供应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具有行驶证、规格配置表、商业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全部车辆须年审合格,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

3.全部车辆必须购买第三者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和乘客人员意外事故险(每座位的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元);

4.全部车辆需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检测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驶条件;

5.我单位提出需求后,服务供应商须24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在要求时间内提供车辆。

(三)驾驶人员要求:

1.驾驶人员应当身体健康,无影响机动车安全驾驶的疾病,具有合法驾驶和相应准驾车型资格,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且无重大 (略) 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驾驶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范驾驶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3.行车期间,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观察和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者重大安全隐患,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 (略) 理;

4.各单位应当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定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教育和安全行车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报名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项目比选 (略) 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凉山 (略) 场 (略) 办公室202室( (略) (略) 157号)。

(三)报名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单,含越野车、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日租赁金额(包4小时,100千米);

4.车辆情况(车型、保险资料及车辆外观、内饰图片);

5.公司业绩及驾驶人员情况;

6.响应时间及提供租车服务时间的承诺书;

7.其他证明资料。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和比选时间

2025年1月24日,上午9:00。

六、比选地点

凉山 (略) 场 (略) 1号办公楼六楼四会议室( (略) (略) 157号)(如时间地点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报名单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到比选地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签到。逾期或比选申请文件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接受。

(二)比选申请文件(*正,*副)须密封签章,每一页须加盖公章,比选时会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书。

八、信息公开及联系事项

(一)信息公开:本项目比选相关事宜统一在“ (略) 场 (略) 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

(二)其它事项:

采购人: (略) 场 (略)

地 址: (略) 场 (略) 202室( (略) (略) 157号)

联系人及电话:孙先生,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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