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监理项目
2025-2026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 (略) 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 (略)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 (略) 。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元(单项工程按派工单要求确定,单项工程限额为#元,即招标单位的初审价*费率)。
2.3 招标范围:集团全部在管资产的项目监理工作( (略) 新购入资产)。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方要求、问题排查、方案及预算的审核、技术指导、台账整理、项目相关人员及单位的沟通衔接、停复工通知、 (略) 罚通知、施工全过程的“三管三控一协调”、过程旁站、验收检查、安全管理等。
2.4 监理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约700日历天。注:CA 系统开标一览表工期按700日历天填写。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均不另外计取监理服务费,也不对中标价进行任何调整。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8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4)本项 (略) 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 (略) 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 (略) |
地 址: | 江海圆融汇13楼 | 地 址: | 南 (略) (略) 7号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张洁、吴元庆 |
电 话: | 0513-# | 电 话: | #、# |
2025-2026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度资产零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 (略) 科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 (略)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 (略) 。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元(单项工程按派工单要求确定,单项工程限额为#元,即招标单位的初审价*费率)。
2.3 招标范围:集团全部在管资产的项目监理工作( (略) 新购入资产)。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方要求、问题排查、方案及预算的审核、技术指导、台账整理、项目相关人员及单位的沟通衔接、停复工通知、 (略) 罚通知、施工全过程的“三管三控一协调”、过程旁站、验收检查、安全管理等。
2.4 监理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约700日历天。注:CA 系统开标一览表工期按700日历天填写。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均不另外计取监理服务费,也不对中标价进行任何调整。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其他要求
(1)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2)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投标申请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3.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8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 (略) 、 (略) 公共 (略) 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4)本项 (略) 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 (略) 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 (略) |
地 址: | 江海圆融汇13楼 | 地 址: | 南 (略) (略) 7号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张洁、吴元庆 |
电 话: | 0513-#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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