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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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略) 人民政府安排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略) 兴东镇人民政府,位置: (略) 兴东镇平旺 (略) 西侧,用地性质:划拨,面积:1371.4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

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 (略) 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 (略) 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人民政府安排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略) 兴东镇人民政府,位置: (略) 兴东镇平旺 (略) 西侧,用地性质:划拨,面积:1371.4平方米。

二、收回方式

无偿收回

三、公告期限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 (略) 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 (略) 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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