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公开招募2025年度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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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公开招募2025年度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略)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决定面向社会招募20 (略) 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周期

2025年2月-2026年1月

二、项目资金

人民币#元,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总额60%,项目终期评估合格拨付余下的40%。

三、服务内容

1.公共法律咨询服务:确定专人接听维权服务热线(工作日),负责受理和对接群众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诉求,做好书面登记、协助开展情况分析。

2.律师调解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各方当事人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咨询调解服务。

3.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普法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不少于12场,受众妇女群众不少于5000人次。

四、资质要求

1.本次合作方招募对象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 (略) 场管理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的企业、律所、机构等组织。合作方单位(机构)应依法登记 (略) 域范围内, (略) 本级有固定办公地点和项 (略) 域,服务团队有不少于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10人以上律师证持证人员。

2.合作方要求具备3年(含)以上的妇儿权益维护的工作经验;有3年以上婚姻家事案件接案、办案经验;曾开展过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或者基层法务咨询宣传服务工作并完成相应服务内容; (略) 级以上优秀集体或者优秀案例者优先考虑。

3.合作方应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略) 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五、申报需知

申报单位需填报《20 (略) 妇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申报表》、盖组织印章的法人登记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等材料复印件,在招募通知发布日计的5个工作日内(1月23日前) (略) 妇联权益部审核。

市妇联将在提交期满后,邀请相关人员组成合作方招募评审组,对申报合作的单位进行评估,给出建议名单,经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经公示后签约执行。

联系人:曹健

联系方式:0572-#

附件: (略) 妇联公开招募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申报表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略) 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决定面向社会招募20 (略) 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服务周期

2025年2月-2026年1月

二、项目资金

人民币#元,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总额60%,项目终期评估合格拨付余下的40%。

三、服务内容

1.公共法律咨询服务:确定专人接听维权服务热线(工作日),负责受理和对接群众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诉求,做好书面登记、协助开展情况分析。

2.律师调解服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各方当事人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咨询调解服务。

3.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普法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不少于12场,受众妇女群众不少于5000人次。

四、资质要求

1.本次合作方招募对象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 (略) 场管理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登记成立的企业、律所、机构等组织。合作方单位(机构)应依法登记 (略) 域范围内, (略) 本级有固定办公地点和项 (略) 域,服务团队有不少于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10人以上律师证持证人员。

2.合作方要求具备3年(含)以上的妇儿权益维护的工作经验;有3年以上婚姻家事案件接案、办案经验;曾开展过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或者基层法务咨询宣传服务工作并完成相应服务内容; (略) 级以上优秀集体或者优秀案例者优先考虑。

3.合作方应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略) 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五、申报需知

申报单位需填报《20 (略) 妇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申报表》、盖组织印章的法人登记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奖或组织等级评定等材料复印件,在招募通知发布日计的5个工作日内(1月23日前) (略) 妇联权益部审核。

市妇联将在提交期满后,邀请相关人员组成合作方招募评审组,对申报合作的单位进行评估,给出建议名单,经市妇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经公示后签约执行。

联系人:曹健

联系方式:0572-#

附件: (略) 妇联公开招募妇儿权益保障服务项目合作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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