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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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和自由探索,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牢牢把握科学基金新定位,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 (略)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认真落实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网址http://**)、《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略) 址http://**)、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网址http://**)《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网址http://**)及有关规定,登录 (略) 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可在信息系统“管理-相关文件查看”中查看)。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申请人务必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邮箱、二代身份证号码、聘用职称),各单位科研秘书要严格审核相关信息。请已有系统账号申请人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务必保证所有信息属实。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如实填写,避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预算制项目,经费预算总额请参考本科学部2024年度相关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不宜超过太高(面上项目额度参考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中各科学部2024年资助情况一览表、重点项目额度参考2024年度重点项目资助情况http://**、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2024年平均资助强度为236.(略)元)。由项目申请人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1)《预算表》

《预算表》填报直接费用金额、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金额以及其他来源资金金额。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由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

标准等如实编列。间接费用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核定。直接费用各科目如下: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

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

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

专家的费用等。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 号)有关规定进行预算填报。

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金额填报由依托单位向合作研究单位转拨的资金总额。

其他来源资金填报从依托单位和其他渠道获得的用于本研究的资金总额。

(2)《预算说明书》

《预算说明书》要对《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合作研究外拨资金以及其他来源资金进行必要说明。每个科目应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

设备费应对设备费支出的必要性和测算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说明。单价大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设备需补充说明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单价小于50 万元的设备仅需按照设备购置费、试制改造费和租赁使用费分类进行说明即可。

业务费应按照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大类进行基本测算说明。

劳务费应综合考量劳务费支出对象所承担研究任务的必要性、投入本项目的工作时长、费用标准的合理性等因素,按照人员类别进行基本测算说明。

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需对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研究任务及资金外拨情况等进行必要说明。如存在多个合作研究单位,需逐一说明。如存在资金外拨的情况,还需对外拨资金的金额进行重点说明。

其他来源资金需对经费来源、资金具体开支用途做简要说明。

(3)注意事项

预算说明中禁止列出办公电脑、办公设备、移动硬盘、打印机、硒鼓等通用办公用品,通用操作系统等,不要出现个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论文润色、通用操作系统等支出,也不要去说明类似不可预见费用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中除设备购置费外其他科目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执行中可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调整预算。

在项目申请书填写中,一定避免因为预算中一些不合理部分,影响评审专家,挑出预算中存在的“硬伤”,影响项目评审。

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在填写参与人页面要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信息,通过邮件发送邀请链接)

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使用2025版简历,使用中文简历)

自2022年起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可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6.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西北大学以外的人员(不 (略) ):

如为境内单位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应填写法人单位信息(如XX大 (略) ,合作单位信息要填写该大学名称;也不要填写二级单位名称,如XX (略) ,还是填写该大学名称);

如为境外单位人员,其所在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不需要把境外单位列在合作单位信息里)。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7.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如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申请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9.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10.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实验动物/医学伦理审批件(部分学科要求,实验动物审批请与 (略) 联系8830 2759,医学伦理审 (略) 联系8830 2120,请需要开展相关研究的申请人尽快完成审批)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缺少必须的附件证明材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初审不通过最多的一种形式)。

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 (略) 站以及学 (略) 发布的有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系列通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指南中各科学部资助领域以及不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http://**)。

(二)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学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的工作时间(如实填写,不要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务必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教育简历和工作简历,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避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四)导师同意函(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校教师)和同行专家推荐信(无博士学位或无高级职称)请采用基金委提供的固定模板,除导师(专家)签字需手签外,其余信息请使用印刷体打印。

(五)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年3月8日16时截止。申请书纸质版请A4双面打印。

三、申请书形式审查要求

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流程:项目负责人在生成申请书PDF版后务必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申请书格式自查工作(部分问题只有项目负责人自己可以核查出,学校、学院后续审核难以发现)。自查无误后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一步提交 (略) , (略) 进行审核,如需要退回修改的教师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

纸质版申请书形式审查流程:项目负责人打印正式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审核后由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填写《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承诺书》,并附带本单位申请书提交 (略) 。 (略) 将组织集中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无误后, (略) 将正式确认申请书,并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特别提醒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如申请项目有主要参与者,最好先让主要参与者签字,如有合作单位请让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并留存好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避免项目立项后补交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时出现参与者无法签字和合作单位无法盖章或者出现参与者姓名、合作单位印章名称与实际不一致情况。

四、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010-6232 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财务咨询010-6232 5245/6232 7225/6232 9112/6232 5342/

6232 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010-6232 5562/6232 7018/6232 6978/6232 9336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 9133/6232 5932/6232 8046/6232 8623

联合基金项目010-6232 8041/6232 9897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010-6232 7230/6232 7008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010-6232 7001/6232 9034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010-6232 6911化学科学部010-6232 6906

生命科学部010-6232 6916地球科学部010-6232 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010-6232 6887

信息科学部010-6232 8236管理科学部010-6232 6898

医学科学部010-6232 8991/6232 8941

交叉科学部010-6232 5654办公室010-6232 7087

国际科研资助部010-6232 9034

(略) 010-6232 8042/6232 6980

(略) 010-6232 70 (略) 010-6232 5342

(略) 010-6232 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010-6232 5544

机关服务中心010-6232 8591

(三) (略) 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 (略) 站:http://**

(略) 络 (略) 站:htt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 (略) :http://**

国家自然科学 (略) :http://**

(四)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10-6232 8591

学 (略) 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ttp://**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略)

2025年1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和自由探索,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牢牢把握科学基金新定位,强化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 (略)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围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三大任务,认真落实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深入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为实现我国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更大力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管理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5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事项

1.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网址http://**)、《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略) 址http://**)、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网址http://**)《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网址http://**)及有关规定,登录 (略) 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可在信息系统“管理-相关文件查看”中查看)。

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申请人务必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姓名、邮箱、二代身份证号码、聘用职称),各单位科研秘书要严格审核相关信息。请已有系统账号申请人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务必保证所有信息属实。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如实填写,避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2. 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

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

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预算制项目,经费预算总额请参考本科学部2024年度相关项目平均资助额度,不宜超过太高(面上项目额度参考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中各科学部2024年资助情况一览表、重点项目额度参考2024年度重点项目资助情况http://**、重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2024年平均资助强度为236.(略)元)。由项目申请人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合理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预算制项目预算表》(以下简称《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

(1)《预算表》

《预算表》填报直接费用金额、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金额以及其他来源资金金额。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由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

标准等如实编列。间接费用由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核定。直接费用各科目如下: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

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业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

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

专家的费用等。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8 号)有关规定进行预算填报。

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金额填报由依托单位向合作研究单位转拨的资金总额。

其他来源资金填报从依托单位和其他渠道获得的用于本研究的资金总额。

(2)《预算说明书》

《预算说明书》要对《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合作研究外拨资金以及其他来源资金进行必要说明。每个科目应结合科研任务按支出用途进行说明。

设备费应对设备费支出的必要性和测算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说明。单价大于 50 万元(含 50 万元)的设备需补充说明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单价小于50 万元的设备仅需按照设备购置费、试制改造费和租赁使用费分类进行说明即可。

业务费应按照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等支出大类进行基本测算说明。

劳务费应综合考量劳务费支出对象所承担研究任务的必要性、投入本项目的工作时长、费用标准的合理性等因素,按照人员类别进行基本测算说明。

合作研究外拨资金需对合作研究单位承担研究任务及资金外拨情况等进行必要说明。如存在多个合作研究单位,需逐一说明。如存在资金外拨的情况,还需对外拨资金的金额进行重点说明。

其他来源资金需对经费来源、资金具体开支用途做简要说明。

(3)注意事项

预算说明中禁止列出办公电脑、办公设备、移动硬盘、打印机、硒鼓等通用办公用品,通用操作系统等,不要出现个人通讯费用、网络费用、论文润色、通用操作系统等支出,也不要去说明类似不可预见费用等。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中除设备购置费外其他科目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至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在项目执行中可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调整预算。

在项目申请书填写中,一定避免因为预算中一些不合理部分,影响评审专家,挑出预算中存在的“硬伤”,影响项目评审。

4.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

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5. 申请人应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在填写参与人页面要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信息,通过邮件发送邀请链接)

对于个人简历中列出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使用2025版简历,使用中文简历)

自2022年起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可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

6. 主要参与者中如有西北大学以外的人员(不 (略) ):

如为境内单位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应填写法人单位信息(如XX大 (略) ,合作单位信息要填写该大学名称;也不要填写二级单位名称,如XX (略) ,还是填写该大学名称);

如为境外单位人员,其所在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不需要把境外单位列在合作单位信息里)。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7.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8. 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如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申请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9.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请如涉及科技伦理敏感领域的,应当经过伦理审查。

10. 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1.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实验动物/医学伦理审批件(部分学科要求,实验动物审批请与 (略) 联系8830 2759,医学伦理审 (略) 联系8830 2120,请需要开展相关研究的申请人尽快完成审批)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缺少必须的附件证明材料,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初审不通过最多的一种形式)。

应确保本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不在限制申报、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的期限内。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 (略) 站以及学 (略) 发布的有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系列通知(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指南中各科学部资助领域以及不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http://**)。

(二)我校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学校的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学校的工作时间(如实填写,不要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三)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务必保证提供的信息和申请书内容准确可靠,本着科学、求真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撰写。注意如实填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教育简历和工作简历,写到年和月,注意时间衔接)、各类项目资助情况以及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如实填写,避免违反科研诚信要求)。

(四)导师同意函(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校教师)和同行专家推荐信(无博士学位或无高级职称)请采用基金委提供的固定模板,除导师(专家)签字需手签外,其余信息请使用印刷体打印。

(五)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工作于2025年3月8日16时截止。申请书纸质版请A4双面打印。

三、申请书形式审查要求

电子版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流程:项目负责人在生成申请书PDF版后务必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进行申请书格式自查工作(部分问题只有项目负责人自己可以核查出,学校、学院后续审核难以发现)。自查无误后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一步提交 (略) , (略) 进行审核,如需要退回修改的教师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

纸质版申请书形式审查流程:项目负责人打印正式申请书纸质版(A4双面打印),提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审核后由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填写《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承诺书》,并附带本单位申请书提交 (略) 。 (略) 将组织集中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无误后, (略) 将正式确认申请书,并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特别提醒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如申请项目有主要参与者,最好先让主要参与者签字,如有合作单位请让合作单位加盖公章,并留存好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避免项目立项后补交申请书签字页和盖章页时出现参与者无法签字和合作单位无法盖章或者出现参与者姓名、合作单位印章名称与实际不一致情况。

四、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010-6232 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 7474

财务咨询010-6232 5245/6232 7225/6232 9112/6232 5342/

6232 8485

各类型项目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专项项目等

010-6232 5562/6232 7018/6232 6978/6232 9336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等

010-6232 9133/6232 5932/6232 8046/6232 8623

联合基金项目010-6232 8041/6232 9897

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010-6232 7230/6232 7008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010-6232 7001/6232 9034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010-6232 6911化学科学部010-6232 6906

生命科学部010-6232 6916地球科学部010-6232 7157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010-6232 6887

信息科学部010-6232 8236管理科学部010-6232 6898

医学科学部010-6232 8991/6232 8941

交叉科学部010-6232 5654办公室010-6232 7087

国际科研资助部010-6232 9034

(略) 010-6232 8042/6232 6980

(略) 010-6232 70 (略) 010-6232 5342

(略) 010-6232 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010-6232 5544

机关服务中心010-6232 8591

(三) (略) 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 (略) 站:http://**

(略) 络 (略) 站:htt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大 (略) :http://**

国家自然科学 (略) :http://**

(四)材料接收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83号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略)    联系电话:010-6232 8591

学 (略) 计划项目科联系方式:8830 2962,*@*ttp://**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成果报告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二)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不得篡改作者顺序,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略)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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