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招标公告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0123(周四)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0123(周四)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 | ||||||||||||||||||||||||
项目编号 | SXX_LQ_2025_R_0005 | ||||||||||||||||||||||||
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2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2日 ■竞价时间:2025年1月23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意向供应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 (略) 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以杉木一年生裸根苗交易底价(略)/株为基准,取其报价与交易底价产生的价差在木荷一年生轻基质容器苗的交易底价上减去相同价差作为木荷一年生轻基质容器苗的报价)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略)/株及其整倍数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 (略) 场价格波动、天气原因、政策调整导致费用增加或种苗损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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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采购方按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委托育苗总量已固定,交货期限前不能低于交易清单标注的数量,本次项目各意向供应方按杉木单价(元/株)报价。 2.育苗单价即为成交价:包括种子款、圃地田租、整地、作床、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拔草、间苗、起苗包装、装车以及安全措施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等一系列生产开支。 3.木荷一年生容器苗轻基质营养袋(规格为直径4.5cm*高10cm)由供应方自行生产或采购。 4.杉木大田裸根苗育苗圃地由供应方自行解决进行苗木培育,采用全裸光育苗技术,保证苗木木质化,木荷一年生轻基质容器苗 (略) 联动大棚育苗技术。育苗圃地必须在松溪县境内集中连片。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及《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及培育、种植,种苗生产繁育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参与竞价的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易中心0598-(略)。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2日 | ||||||||||||||||||||||||
联系人 | 蔡先生:(略)。 | ||||||||||||||||||||||||
保证 (略) 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1月22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123松溪林场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 户 名: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 账 号:13 9901 0104 0000 729 开户行:中国 (略) 松溪支行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http://**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并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 (略) )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
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50123(周四)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
网站公告
项目名称 | 20250123(周四)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 | ||||||||||||||||||||||||
项目编号 | SXX_LQ_2025_R_0005 | ||||||||||||||||||||||||
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1月22日15:00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交纳保证金者报名无效) | ||||||||||||||||||||||||
报(竞)价 方式 | ■挂牌公告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2日 ■竞价时间:2025年1月23日10:00-10:20 ■报价规则:本次项目必须有3家以上意向供应方(含3家,且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能为同一人或互为关联企业)意向供应方按时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方为有效,否则撤销该标的本次交易。若因标的出价人数不足3家的,本次项目标的 (略) 理,具体详情见当期交易结果公告。本次项目采取明标暗投方式。设置交易底价,意向供应方在报价时间内采取递减方式报价。报价开始后,意向供应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对目标标的多次报价,多次报价的,系统以意向供应方最后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低于或等于交易底价即为有效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最低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确定为供应方。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有效报价,则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时间优先者确定为供应方。(本次报价以杉木一年生裸根苗交易底价(略)/株为基准,取其报价与交易底价产生的价差在木荷一年生轻基质容器苗的交易底价上减去相同价差作为木荷一年生轻基质容器苗的报价) 若意向供应方报价低于最高限价10倍及10倍以上的,农交中心可认定该报价无效,将根据该项目报价规则从其他有效报价的意向供应方中确认供应方。 ■竞价阶梯:(略)/株及其整倍数 ■竞价单位:元 | ||||||||||||||||||||||||
一、风险告知 | |||||||||||||||||||||||||
标的物在交易和履约过程 (略) 场价格波动、天气原因、政策调整导致费用增加或种苗损失以及其它风险。意向供应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价,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意向供应方应对参与交易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其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自行承担。参与竞价前,请各位意向供应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中的所有内容,充分了解各项要求及存在的风险因素。 | |||||||||||||||||||||||||
二、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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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务费 | 标的成交后,采购方按标的的挂牌总额的0.3%缴纳交易服务费,单个标的交易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委托育苗总量已固定,交货期限前不能低于交易清单标注的数量,本次项目各意向供应方按杉木单价(元/株)报价。 2.育苗单价即为成交价:包括种子款、圃地田租、整地、作床、播种、施肥、病虫害防治、拔草、间苗、起苗包装、装车以及安全措施经费、税收、社会劳动保险、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等一系列生产开支。 3.木荷一年生容器苗轻基质营养袋(规格为直径4.5cm*高10cm)由供应方自行生产或采购。 4.杉木大田裸根苗育苗圃地由供应方自行解决进行苗木培育,采用全裸光育苗技术,保证苗木木质化,木荷一年生轻基质容器苗 (略) 联动大棚育苗技术。育苗圃地必须在松溪县境内集中连片。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及《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采购合同》范本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 | ||||||||||||||||||||||||
三、竞价登记 | |||||||||||||||||||||||||
供应方资格条件 | 1、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及培育、种植,种苗生产繁育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2、参与竞价的意向供应方使用的名字必须一致(含报名、资金往来、竞价、成交、发票等过程); (注: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交易清单的所有内容,按照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若不符合供应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农交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 ||||||||||||||||||||||||
报名方式 | 1、意向供应方首次报名须到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开户,填写《客户开户申请书》,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农交中心向意向供应方发放交易账号(长期有效、注意保管)。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日当天17:30前未收到交易账号激活短信的意向供应方,请致电农易中心0598-(略)。 | ||||||||||||||||||||||||
查勘现场 | 地 点 | 标的所在地 | |||||||||||||||||||||||
时 间 | 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2日 | ||||||||||||||||||||||||
联系人 | 蔡先生:(略)。 | ||||||||||||||||||||||||
保证 (略) 理方式 | 1.须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清单。 2.交易保证金应于 2025年1月22日15:00前(到账为准)缴至如下账户: 户 名:福建沙县农村 (略) 账 号:3505 0164 2490 0000 1396 开户行:中国 (略) 三明分行 注: ①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柜台、网银、电汇转账,不接受ATM转账、现金缴款; ②交易保证金转账单上须注明参与竞价哪一标的保证金(如:0123松溪林场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保证金); 3.交易成交,在收到交易双方出具的《款项收讫及正式合同签订确认函》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农交中心转至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指定银行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 户 名:福建省松溪国有林场 账 号:13 9901 0104 0000 729 开户行:中国 (略) 松溪支行 4.交易成交的,供应方如未按公告约定与采购方签订成交文件的,或违反农交中心交易规则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由农交中心在交易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 ||||||||||||||||||||||||
四、交易方式 | |||||||||||||||||||||||||
(略) | http://** | ||||||||||||||||||||||||
成交确认、价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 1.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供应方以微信、邮箱等方式收到《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或电话通知,若供应方未及时收到成交通知书的,请主动与采购方联系。 2.标的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供应方并持《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与采购方签订合同等文件,约定双方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3.成交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进行结算,详见交易清单及合同范本。 供应方须按照当期交易公告中交易清单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进度。供应方须按公告中约定的时间等要求与采购方办理相关验收事宜。 4.供应方逾期不签订上述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
五、其他事项 |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所有材料、阅读了解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等有关材料,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含附件材料)、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请查看农 (略) 。 | |||||||||||||||||||||||||
六、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张先生(福建沙县农村 (略) ) 联系电话:0598-(略) 地址: (略) (略) 和仁新村1幢工行大厦18楼1815 | |||||||||||||||||||||||||
七、附件 | |||||||||||||||||||||||||
1、交易清单 2、《2025年度林木苗木培育项目采购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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