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研发机构、各相关老师:
现就有关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通知、认真准备、完善申报书,做到精益求精,提高申报质量。
一、项目申请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 (略) 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9.正文必须通过系统在线下载最新撰写模板(2025)。
10.尚未注册基金委申报系统的人员请将个人信息(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工作邮箱)*@*at.http://**。帐号开通后,请尽快按照激活邮件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
三、时间节点
1. 2025年3月7日前:请申报项目的老师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PDF,有问题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可以申请退回修改。
2. 2025年3月10日-12日:院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进行指导。
3. 2025年3月12日-16日:经指导后的项目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在3月16日前提交修改后版本。
4. 2025年3月16日-17日,科研部进行最后形式审查。
5. 2025年3月18日:所有类型项目在线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基金委。
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 徐莞娅 *@*at.http://**
联系电话:0551-(略)/(略)
科研部
2025年1月20日
各研发机构、各相关老师:
现就有关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申请人仔细阅读通知、认真准备、完善申报书,做到精益求精,提高申报质量。
一、项目申请
1.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下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 (略) 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及时维护个人信息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5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4.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格式个人简历文件。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写时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5.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8.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9.正文必须通过系统在线下载最新撰写模板(2025)。
10.尚未注册基金委申报系统的人员请将个人信息(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工作邮箱)*@*at.http://**。帐号开通后,请尽快按照激活邮件完成激活并完善信息。
三、时间节点
1. 2025年3月7日前:请申报项目的老师通过系统提交项目申请书PDF,有问题或需要完善的项目可以申请退回修改。
2. 2025年3月10日-12日:院部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进行指导。
3. 2025年3月12日-16日:经指导后的项目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并在3月16日前提交修改后版本。
4. 2025年3月16日-17日,科研部进行最后形式审查。
5. 2025年3月18日:所有类型项目在线提交最终版申请书至基金委。
请大家认真阅读指南相关条款,如有疑问请随时与科研部联系。
联系人: 徐莞娅 *@*at.http://**
联系电话:0551-(略)/(略)
科研部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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