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作业主体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
作业主体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计划申报#亩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玉米),拟在各乡镇选择适宜实施该项目的作业主体,现将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落实项目积极性高,具有一定规模化种植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项目实施配套的农机作业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系统),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具有信息收集、档案整理及管理保存能力。
二、作业主体要求:选择土地经营面积在300亩以上(土地集中连片、生产服务体系健全)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确定1个经营主体负责牵头实施,牵头实施的经营主体要与其联合体签定相关协议。
三、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时间在2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
四、实施主体有土地经营权流转手续,无土地经营权流转手续的需要村委出具面积确认的证明。
五、该基地建设项目不再承担或享受其它方面的项目或补贴。
六、没有违法违纪、涉法涉诉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七、能够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十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申报作业主体需提供如下资料:
1.作业主体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 (略)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査询截图;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1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12点前
报名地点:灵石县 (略) 龙城华府办公楼东3楼粮油股
附件:灵石县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作业主体申报表
灵石县 (略)
2025年1月21日
灵石县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
作业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牵头主体名称 | |
注册时间 | |
法 人 | |
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
经营土地面积 | |
财务运行状况 | |
现有机具名称及数量 | |
乡镇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略)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
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
作业主体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局计划申报#亩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玉米),拟在各乡镇选择适宜实施该项目的作业主体,现将申报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落实项目积极性高,具有一定规模化种植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项目实施配套的农机作业机具(安装北斗定位系统),能够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具有信息收集、档案整理及管理保存能力。
二、作业主体要求:选择土地经营面积在300亩以上(土地集中连片、生产服务体系健全)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确定1个经营主体负责牵头实施,牵头实施的经营主体要与其联合体签定相关协议。
三、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时间在2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
四、实施主体有土地经营权流转手续,无土地经营权流转手续的需要村委出具面积确认的证明。
五、该基地建设项目不再承担或享受其它方面的项目或补贴。
六、没有违法违纪、涉法涉诉等情况,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七、能够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管。
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十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申报作业主体需提供如下资料:
1.作业主体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 (略)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査询截图;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1日——1月2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12点前
报名地点:灵石县 (略) 龙城华府办公楼东3楼粮油股
附件:灵石县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作业主体申报表
灵石县 (略)
2025年1月21日
灵石县2025年省级有机旱作发展项目
作业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牵头主体名称 | |
注册时间 | |
法 人 | |
是否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 |
经营土地面积 | |
财务运行状况 | |
现有机具名称及数量 | |
乡镇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略)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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