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镇泾龙村农产品分拣冷藏建设项目
良田镇泾龙村农产品分拣冷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略) 审批 (略) 以《关于良田镇泾龙村农产品分拣冷藏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金审服批〔2024〕383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良田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 539.78 ,建设资金来自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良田镇人民政府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占地面积约8697平方米(约合13.05亩),总建筑面积约422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冷库1个,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一座,建筑面积为293平方米;室外水、暖、电、围墙、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购置设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21 年 7 月 1 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 (略)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 (略) 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 月 26 日至2025年02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略)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5.2 履约保证金: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良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略) 良田镇
联系人:刘晓庆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宁夏贺兰 (略) 青年创业大厦1407室
联系人:李臣
电 话:*
2025年1月26日
良田镇泾龙村农产品分拣冷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略) 审批 (略) 以《关于良田镇泾龙村农产品分拣冷藏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金审服批〔2024〕383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良田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 539.78 ,建设资金来自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良田镇人民政府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占地面积约8697平方米(约合13.05亩),总建筑面积约422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冷库1个,建筑面积为1080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池及水泵房一座,建筑面积为293平方米;室外水、暖、电、围墙、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购置设备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21 年 7 月 1 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 通过“中国 (略)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 (略) 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4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 (略) 理。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1 月 26 日至2025年02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略) ”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0
5.2 履约保证金: 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 (略) 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 (略) 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 (略) 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良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略) (略) 良田镇
联系人:刘晓庆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宁夏贺兰 (略) 青年创业大厦1407室
联系人:李臣
电 话:*
2025年1月26日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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