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余姚市知识产权类奖励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 (略) 知识产权类奖励补助工作,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3〕14号)《〈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余市监联发〔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或 (略) 的企业和社会团体,且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失信记录等事项,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
(一)首次通过GB/T (略)贯标认证:2024年度内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略)-2013认证的企业。
(二)首次通过ISO (略)认证:2024年度内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略)认证的企业。
(三)质押贴息:2024年度内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
(四)知识产权保险:20 (略) 内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
(五)专利导航:20 (略) 内企业专利导航项目通过省、宁波级验收。
若以上项目实际补贴总额超过知识产权类专项政策资金限额的,所有项目将同比例下调补助金额。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通过GB/T (略)贯标认证:
1、奖励内容
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略)-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略)元的补助。(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应体系认证(评价)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首次通过ISO (略)认证:
1、奖励内容
对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略) 认证的 企业,按照一至五级分别给予 9 万元、13 万元、17 万元、21 万 元、25 万元的补助。
2、申报要求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应体系认证(评价)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质押贴息
1、奖励内容
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额1%、每家每年最高(略)元的贴息补助。(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质押登记通知书或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信贷合同专用章等银行专用章),合同之间须具备关联性;
(4)借还款记录(加盖信贷合同专用章等银行专用章);
(5)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付的利息金额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贷款额年日均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保险
1、奖励内容
本市内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给予实际支付保险费用25%、单笔最高(略)元、每家每年最高(略)元的补助。(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银保监部门审批备案的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汇款缴费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单、汇款缴费凭证与发票之间须具备关联性;
(6)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补助项目清单(由知识产权保险运营服务中心提供,加盖公章)。
(五)专利导航
1、奖励内容
本市内企业专利导航项目通过省、宁波级验收的,分别给予(略)元、(略)元的奖励。(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认定证书(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前请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书面一式一份 (略) 市场 (略) 进行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二)、(四)项目 (略) 市场 (略) 606办公室,联系人 施老师,电话:0574-(略)
(三)、(五)项目 (略) 市场 (略) 605办公室,联系人 高老师,电话:0574-(略)
附件2:余政发〔2023〕14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pdf
附件3:余市监联发〔2023〕6 号- (略) 场 (略) (略) (略) 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略) 场 (略)
2025年2月7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 (略) 知识产权类奖励补助工作,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3〕14号)《〈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余市监联发〔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或 (略) 的企业和社会团体,且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失信记录等事项,均可申报。
二、申报项目
(一)首次通过GB/T (略)贯标认证:2024年度内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略)-2013认证的企业。
(二)首次通过ISO (略)认证:2024年度内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略)认证的企业。
(三)质押贴息:2024年度内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
(四)知识产权保险:20 (略) 内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
(五)专利导航:20 (略) 内企业专利导航项目通过省、宁波级验收。
若以上项目实际补贴总额超过知识产权类专项政策资金限额的,所有项目将同比例下调补助金额。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通过GB/T (略)贯标认证:
1、奖励内容
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略)-2013认证的企业,给予(略)元的补助。(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应体系认证(评价)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首次通过ISO (略)认证:
1、奖励内容
对首次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ISO (略) 认证的 企业,按照一至五级分别给予 9 万元、13 万元、17 万元、21 万 元、25 万元的补助。
2、申报要求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应体系认证(评价)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质押贴息
1、奖励内容
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额1%、每家每年最高(略)元的贴息补助。(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质押登记通知书或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信贷合同专用章等银行专用章),合同之间须具备关联性;
(4)借还款记录(加盖信贷合同专用章等银行专用章);
(5)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付的利息金额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贷款额年日均相关证明材料;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知识产权保险
1、奖励内容
本市内企业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给予实际支付保险费用25%、单笔最高(略)元、每家每年最高(略)元的补助。(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银保监部门审批备案的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4)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5)汇款缴费凭证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单、汇款缴费凭证与发票之间须具备关联性;
(6)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补助项目清单(由知识产权保险运营服务中心提供,加盖公章)。
(五)专利导航
1、奖励内容
本市内企业专利导航项目通过省、宁波级验收的,分别给予(略)元、(略)元的奖励。(余政发〔2023〕14号第111条)
2、申报要求
相关单位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 (略) 知识产权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或主体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认定证书(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程序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1日前请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书面一式一份 (略) 市场 (略) 进行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二)、(四)项目 (略) 市场 (略) 606办公室,联系人 施老师,电话:0574-(略)
(三)、(五)项目 (略) 市场 (略) 605办公室,联系人 高老师,电话:0574-(略)
附件2:余政发〔2023〕14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pdf
附件3:余市监联发〔2023〕6 号- (略) 场 (略) (略) (略) 印发《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知识产权与质量品牌标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略) 场 (略)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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