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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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 1.2采购预算:含税金额#元。

1.3采购人: (略)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业务管理支撑、物资业务管理支撑、 (略) 系统管理支撑、合同系统管理支撑、工单管理支撑、供应商注册审核、电商采购管理支撑、非电商化采购管理支撑及供应链其他支撑工作。支撑服务按A、B两类支撑事务配置,其中A、B类支撑事项人员均须提供常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确定1名成交人,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响应一览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业务管理支撑、物资业务管理支撑、 (略) 系统管理支撑、合同系统管理支撑、工单管理支撑、供应商注册审核、电商采购管理支撑、非电商化采购管理支撑及供应链其他支撑工作。支撑服务按A、B两类支撑事务配置,其中A、B类支撑事项人员均须提供常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 (略) 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 (略) 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 (略) 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供应商应至少提供1份2024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业绩(采购支撑类或运营供应链支撑类或综合支撑服务类项目)(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略) 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 (略) 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D.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 (略) 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 (略) 公示或经 (略) 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 (略) 罚有效期的, (略) 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供应商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 (略) 罚有效期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供应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 (略) 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2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 (略) (http://**)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 (略) 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 (略) 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 (略) (http://**),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 (略) (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 (略)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略) 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 (略) 理方式: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 (略) 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 (略)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 (略)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 (略) 首页“忘记密码”按钮, (略) 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 (略) 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 (略) 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略) 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应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略) 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 (略) 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8.评审时间

评审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内蒙 (略) (略) (略) 西蒙奈伦广场1号楼

联系人:赵工

电 话:#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2025年2月7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内蒙古,内蒙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T#) 1.2采购预算:含税金额#元。

1.3采购人: (略)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业务管理支撑、物资业务管理支撑、 (略) 系统管理支撑、合同系统管理支撑、工单管理支撑、供应商注册审核、电商采购管理支撑、非电商化采购管理支撑及供应链其他支撑工作。支撑服务按A、B两类支撑事务配置,其中A、B类支撑事项人员均须提供常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确定1名成交人,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响应一览表,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略) (略) 2025年供应链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业务管理支撑、物资业务管理支撑、 (略) 系统管理支撑、合同系统管理支撑、工单管理支撑、供应商注册审核、电商采购管理支撑、非电商化采购管理支撑及供应链其他支撑工作。支撑服务按A、B两类支撑事务配置,其中A、B类支撑事项人员均须提供常驻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 (略) 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 (略) 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 (略) 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供应商应至少提供1份2024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同类业绩(采购支撑类或运营供应链支撑类或综合支撑服务类项目)(注: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 (略) 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 (略) 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D.对于提供虚假业绩或存在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 (略) 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 (略) 公示或经 (略) 黑名单管理系统查询,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 (略) 罚有效期的, (略) 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供应商被两个及以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或全品类)“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 (略) 罚有效期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供应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供应商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 (略) 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略) (http://**)(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比文件,具体如下: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2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 (略) (http://**)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 (略) 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 (略) 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 (略) (http://**),在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操作手册。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 (略) (http://**)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 (略)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 (略) 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 (略) 理方式: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 (略) 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应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 (略) 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 (略) 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 (略) 首页“忘记密码”按钮, (略) 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 (略) 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 (略) 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略) 进行电子应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应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应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 (略) 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 (略) (http://**),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 (略) 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8:30-17:00)。

8.评审时间

评审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cn)、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内蒙 (略) (略) (略) 西蒙奈伦广场1号楼

联系人:赵工

电 话:#

电子邮件:*@*hinatowercom.cn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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