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食堂食材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安宁 (略) 食堂食材供应商的选聘工作。我公司按照《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选聘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宁 (略) 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2.项目概况:安宁 (略) 食堂内需要的食材及相关物品的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油、调料、蔬菜类、水果类、肉蛋类、熟食、乳制品、豆制品等;
3.项目投资:每一年度暂估#元;
4.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开展食堂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
5.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一签,由我公司在每一年合同期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6.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货款,并按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需开具食材明细)。
(五)结算方式
1.所有食材按供需双方实际用量结算;
2.附件清单内食材暂按投标报价单价结算, (略) 场价格波动较大,则以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价格结算;
3.如有附件清单以外的 (略) 场价格为准;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会遇到的所有人员、材料、资料、交通、管理费、规费、税金及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采用暂定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3.报价时限: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三、资格要求
1.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则须提供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证照要求:营业执照须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相应资质证件。
(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资信证明:报价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并提交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四、材料准备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相关经营资质;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2);
(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证明材料或保证函;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承诺等。
(七)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五、比选办法
1.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单位达到3家以上的进行比选,若通过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2.比选标准:通过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选取综合分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人并签订合同。
3.比选评审的办法:比选过程由综合部组织,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人员参加比选,由质检及党务人员进行监督。
4.公示期: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时间节点、地点
1.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下午17:00止。
2.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下午17:00止。
3.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正本#份)专人送至 (略) 金方街道普河村委会海谷村50号安宁 (略) 二楼综合部。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871-#。
4. 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
5. 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六、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宁 (略) 官网(http://**)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2. (略) 综合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宁 (略)
2025年2月11日
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开展安宁 (略) 食堂食材供应商的选聘工作。我公司按照《公司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选聘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宁 (略) 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2.项目概况:安宁 (略) 食堂内需要的食材及相关物品的采购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油、调料、蔬菜类、水果类、肉蛋类、熟食、乳制品、豆制品等;
3.项目投资:每一年度暂估#元;
4.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开展食堂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
5.服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三年,合同每年一签,由我公司在每一年合同期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6.支付方式:每月支付一次货款,并按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需开具食材明细)。
(五)结算方式
1.所有食材按供需双方实际用量结算;
2.附件清单内食材暂按投标报价单价结算, (略) 场价格波动较大,则以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价格结算;
3.如有附件清单以外的 (略) 场价格为准;
二、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应包含服务过程中会遇到的所有人员、材料、资料、交通、管理费、规费、税金及有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本项目采用暂定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3.报价时限: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
三、资格要求
1.报价人的有关资格
(1)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投标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则须提供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证照要求:营业执照须涵盖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相应资质证件。
(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2.资信证明:报价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报价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在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并提交近3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承诺书。
四、材料准备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相关经营资质;
(三)报价表(详见附件2);
(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证明材料或保证函;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内容、措施及承诺等。
(七)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五、比选办法
1.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单位达到3家以上的进行比选,若通过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组织比选。
2.比选标准:通过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选取综合分数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人并签订合同。
3.比选评审的办法:比选过程由综合部组织,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人员参加比选,由质检及党务人员进行监督。
4.公示期: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时间节点、地点
1. 公告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下午17:00止。
2.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3日下午17:00止。
3. 报名资料送达地址: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资料(正本#份)专人送至 (略) 金方街道普河村委会海谷村50号安宁 (略) 二楼综合部。联系人:于先生;联系电话:0871-#。
4. 报名机构应采取密封纸质版本(须报名机构自行密封),材料按报名资料要求排序装订。
5. 逾期报送及未报送到指定地点,或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或报名作废。
六、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安宁 (略) 官网(http://**)发布。我公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要求
1.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2. (略) 综合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安宁 (略)
2025年2月11日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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