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消防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规模 | 2.1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
范围 | (略) (略) 2025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获取时间 | 2025-02-11 00:00:00 至 2025-02-18 00:00:00 |
获取方式 | 联系招标方获取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2-24 14:00: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5-02-24 14:30:00 |
开标地点 | (略) 谷里街道牛首大道111号 |
规模 | 2.1 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
范围 | (略) (略) 2025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
获取时间 | 2025-02-11 00:00:00 至 2025-02-18 00:00:00 |
获取方式 | 联系招标方获取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2-24 14:00: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5-02-24 14:30:00 |
开标地点 | (略) 谷里街道牛首大道1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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