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新港2025至2028年港区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黄石新港2025至202 (略) 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251FA(略)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黄石新港2025至202 (略) 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
公告名称: | 黄石新港2025至202 (略) 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黄石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本项目采用“1+1+1”模式。首次服务期一年,自2025 年 7月 1日至 2026年 6 月 30 日止。考核期为三个月(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一),经(略)方综合考核,如(略)方认为(略)方完成的外包任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略)方解除本合同;(略)方解除本合同的,除支付(略)方实际外包期限的外包费外,无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正选单位履约考评不合格的,由备选单位承接工作。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略)方对(略)方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履约评价,(略)方可根据考核表得分情况(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一),确定是否与(略)方续签合同,考核结果优秀方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正选单位履约考评结果达不到优秀的,由备选单位承接工作。 | ||
招标/采购范围: | (略) 区与黄石新港棋 (略) 间的通勤车服务,为员工上下班提供通勤交通服务。本项目择优选取两家中标单位,1家正选,1家备选。招标人根据正选单位的履约评估表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约,正选单位履约考评不合格的,由备选单位承接工作。 |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类;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通勤车服务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 (略) 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 ||
联系人: | 吕静 | ||
联系电话: | (略) |
项目名称: | 黄石新港2025至202 (略) 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 | ||
项目编号: | 251FA(略)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黄石新港2025至202 (略) 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
公告名称: | 黄石新港2025至202 (略) 通勤车服务外包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黄石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本项目采用“1+1+1”模式。首次服务期一年,自2025 年 7月 1日至 2026年 6 月 30 日止。考核期为三个月(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一),经(略)方综合考核,如(略)方认为(略)方完成的外包任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略)方解除本合同;(略)方解除本合同的,除支付(略)方实际外包期限的外包费外,无须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正选单位履约考评不合格的,由备选单位承接工作。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略)方对(略)方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履约评价,(略)方可根据考核表得分情况(供应商履约评估表见附件一),确定是否与(略)方续签合同,考核结果优秀方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可续签两次。正选单位履约考评结果达不到优秀的,由备选单位承接工作。 | ||
招标/采购范围: | (略) 区与黄石新港棋 (略) 间的通勤车服务,为员工上下班提供通勤交通服务。本项目择优选取两家中标单位,1家正选,1家备选。招标人根据正选单位的履约评估表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约,正选单位履约考评不合格的,由备选单位承接工作。 |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取得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类; 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通勤车服务业绩,提供有效的合同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 (略) 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 ||
联系人: | 吕静 |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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