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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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3(略)af-4102-(略)a6c0ba6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0.33% 贷款 79.67% 外资 % 3(略)af-4102-(略)a6c0ba6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为打造9354.10亩粮烟互补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其中流转土地 9000.00亩种植农作物,其余部分 (略) 、水塘、沟渠等非种植用地)和40亩烤烟棚建设,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烤烟棚建设工程、水肥一体化农业种植基地建设工程。3(略)af-4102-(略)a6c0ba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2-13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 (略) 0873-(略)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石屏 (略) 经办人: 张钱超
办公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 (略) 经办人: 葛妍麟
办公电话: 0873-(略) 移动电话: (略)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略)(略)
标段名称: 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2-2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3-06 09:00
开标地点: 石屏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略).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打造9354.10亩粮烟互补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其中流转土地 9000.00亩种植农作物,其余部分 (略) 、水塘、沟渠等非种植用地)和40亩烤烟棚建设,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烤烟棚建设工程、水肥一体化农业种植基地建设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③农业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施工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3-0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2-12 22:08:4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 (略) ”。

    (1) (略) 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略) 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3(略)af-4102-(略)a6c0ba6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0.33% 贷款 79.67% 外资 % 3(略)af-4102-(略)a6c0ba6
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为打造9354.10亩粮烟互补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其中流转土地 9000.00亩种植农作物,其余部分 (略) 、水塘、沟渠等非种植用地)和40亩烤烟棚建设,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烤烟棚建设工程、水肥一体化农业种植基地建设工程。3(略)af-4102-(略)a6c0ba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2-13 17: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石屏县农业农村和 (略) 0873-(略)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石屏 (略) 经办人: 张钱超
办公电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 (略) 经办人: 葛妍麟
办公电话: 0873-(略) 移动电话: (略)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略)(略)
标段名称: 石屏县哨冲镇粮烟协同发展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2-20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3-06 09:00
开标地点: 石屏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略).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打造9354.10亩粮烟互补农业种植示范基地(其中流转土地 9000.00亩种植农作物,其余部分 (略) 、水塘、沟渠等非种植用地)和40亩烤烟棚建设,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烤烟棚建设工程、水肥一体化农业种植基地建设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专业资质的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且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并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③农业行业工程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略)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施工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3-06 09:0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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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2-12 22:08:4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 (略) ”。

    (1) (略) 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 (略) ,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略) 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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