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籽油销售招标公告
受 (略) 委托,成都农村产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 (略) 上竞价交易 (略) 级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数量1663.796吨,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海南、四川,存放地点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
二、本次销售要求:
(一)质量标准:国标浸出二级(GB/T1536-2021)。
(二)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出库点地磅结果为准。
(三)付款方式:该批菜籽油成交后,先款后货,卖方按买方出库数量分批次结算货款,最终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如卖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清罐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支付货款。如罐内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
(四)本次交易价格为买方到卖方库内自提价,出库费20元/吨,买方在结算完成前一次性支付。卖方收到款项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出库费发票。
(五)出库期限:2025年4月22日。
(六)出库地点: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买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略)-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略)-2024),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到库提货的,并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一次承运记录文件,如需清罐的,买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七)其他要求:①如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导致卖方另行销售造成的全部损失)。②本场交易执行追加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 (略) 场价差变动进行履约保证金追加。具体追加标准:若 (略) (略) 场价与合同成交价之差超过700元/吨,则竞得方需要对合同未出库数量向委托方( (略) )追加履约保证金。追加金额标准为不低于300元/吨,最终以委托方书面通知的为准(原则上,累计履约保证金 (略) 场价与合同成交价之差)。由竞得方直接汇至委托方( (略) )指定账户。在竞得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追加的履约保证金可在合同履约完毕后退回至竞得方指定账户。
请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看样,实地了解粮食实 (略) 况、出库条件等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
联系人:温经理,联系电话:(略)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13:5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2月19日14:0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注册账号申请书》《粮食竞价交易授权书》《网站账号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 (略) http://**:(略)/→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交易账户,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菜籽油75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700元/吨。
(三)粮食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至2025年4月8日前,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出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五、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3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20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六、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七、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750元/吨。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九、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略)/,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28-(略)。
联系地点: (略) (略) 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栋B座1楼。
成都农村产 (略)
2025年2月13日
受 (略) 委托,成都农村产 (略) (以下简称成都农交所) (略) 上竞价交易 (略) 级菜籽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销售品种为菜籽油,数量1663.796吨,生产年限2023年,产地海南、四川,存放地点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
二、本次销售要求:
(一)质量标准:国标浸出二级(GB/T1536-2021)。
(二)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出库点地磅结果为准。
(三)付款方式:该批菜籽油成交后,先款后货,卖方按买方出库数量分批次结算货款,最终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如卖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清罐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买方按该合同交易价格支付货款。如罐内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买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
(四)本次交易价格为买方到卖方库内自提价,出库费20元/吨,买方在结算完成前一次性支付。卖方收到款项后开具对应金额的出库费发票。
(五)出库期限:2025年4月22日。
(六)出库地点: (略) 青白江国家粮食储备库。买方应严格遵守《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略)-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GB (略)-2024),且提供《食品安全与质量承诺书》;运输食用植物油应使用专用容器,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和容器运输,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到库提货的,并提供运输单位车辆最近一次承运记录文件,如需清罐的,买方还需提供汽车食用油专用车辆清罐证明、清罐照片等文件。
(七)其他要求:①如买方发生违约行为,须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卖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违约导致卖方另行销售造成的全部损失)。②本场交易执行追加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 (略) 场价差变动进行履约保证金追加。具体追加标准:若 (略) (略) 场价与合同成交价之差超过700元/吨,则竞得方需要对合同未出库数量向委托方( (略) )追加履约保证金。追加金额标准为不低于300元/吨,最终以委托方书面通知的为准(原则上,累计履约保证金 (略) 场价与合同成交价之差)。由竞得方直接汇至委托方( (略) )指定账户。在竞得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追加的履约保证金可在合同履约完毕后退回至竞得方指定账户。
请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看样,实地了解粮食实 (略) 况、出库条件等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食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 (略) 场风险。
联系人:温经理,联系电话:(略)
三、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9日13:59: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5年2月19日14:00:00开始;
(三)交易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愿报名的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报名须知
(一)完成成都农交所粮食交易账号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成功。
1.材料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注册账号申请书》《粮食竞价交易授权书》《网站账号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2.账号注册:登录成都 (略) http://**:(略)/→注册(交易账号、密码等为交易方单位的资格凭证,属于商业机密,须妥善保管)。
(二)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交易账户,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按拟交易数量,菜籽油750元/吨的保证金;其中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700元/吨。
(三)粮食交易价款
本项目成交后至2025年4月8日前,买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一次性或分批次转入成都农交所指定账户,成都农交所凭《出库确认单》向卖方划转交易价款。
五、竞价须知
竞价开始后,交易方利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系统,按限时竞价方式进行,以30秒为一个交易周期,交易从标的底价开始报价,并按20元/吨的价阶递增报价,电子竞价系统选择最高报价方为成交方。
六、经协商,交易成交后,由成交方按交易标的总金额的1.6‰交纳交易服务费。
七、其它:如有违约将扣除本次保证金750元/吨。
八、其他未列明事项按成都农交所《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地方储备粮(商品贸易粮)竞价销售交易细则》执行。
九、重要提示:本次竞价交易使用“成都农交所电子竞价交易系统”,请各位客户准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http://**:(略)/,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交易系统。
联系电话:028-(略)。
联系地点: (略) (略) 天府四街300号财智中心2栋B座1楼。
成都农村产 (略)
2025年2月13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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