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范围:
1.二级#等及以上医疗机构。
2.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3.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
4.市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5.国家中 (略) 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二)项目负责人和授课老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2.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超2项;
3.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申办机构属于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的,原则上本机构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三)授课学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学分,其中每个远程继续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3学分。
二、申报内容
(一)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新进展;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方面的推广。
(二)国内外中医药先进技术及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
(三)中医药新兴学科学术内容;国内外中医药研究新进展;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
(五)为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而开展的培训和推广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教 (略) 上申报、评审和公布。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14日-3月2日,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做好项目申报安排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河北省中医药C (略) 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进行申报。
(三)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打印的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要求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根据所申报的途径, (略) 各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各单位按相关要求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存档保存,不再向省中医药继教办公室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实施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研修班、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选择合适类别申报。
(二)同类项目、同一单位或同一主办人申报的继教项目,连续两年获批但未举办的,不再受理。同一内容项目不能同时两个单位申报。原则上不审批临时增加项目。
(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文件精神,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四)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间学分互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 (略) 张呈梁 李 磊 0311-#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谢永辉 0311-#
(略) 络技术 高国霞 0311-#,#
河北省中 (略)
2025年2月14日
为做好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范围:
1.二级#等及以上医疗机构。
2.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3.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
4.市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5.国家中 (略) 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二)项目负责人和授课老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2.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的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超2项;
3.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申办机构属于医疗卫生、教学、科研机构的,原则上本机构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三)授课学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学分,其中每个远程继续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3学分。
二、申报内容
(一)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新进展;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方面的推广。
(二)国内外中医药先进技术及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
(三)中医药新兴学科学术内容;国内外中医药研究新进展;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
(五)为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而开展的培训和推广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2025年度省级中医药继教 (略) 上申报、评审和公布。
(一)申报时间:2025年2月14日-3月2日,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做好项目申报安排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河北省中医药C (略) 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进行申报。
(三)为保证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打印的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要求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根据所申报的途径, (略) 各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各单位按相关要求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存档保存,不再向省中医药继教办公室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实施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研修班、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选择合适类别申报。
(二)同类项目、同一单位或同一主办人申报的继教项目,连续两年获批但未举办的,不再受理。同一内容项目不能同时两个单位申报。原则上不审批临时增加项目。
(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文件精神,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四)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有效,原则上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专业间学分互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 (略) 张呈梁 李 磊 0311-#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谢永辉 0311-#
(略) 络技术 高国霞 0311-#,#
河北省中 (略)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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