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产业帮扶到户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略)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 (略)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持续拓宽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帮扶到户的“造血功能”,确保脱贫人口脱贫不返贫。现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里 (略) 脱贫户、监测户为基础,安 (略) 衔接资金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致富增收。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和监测户本人意愿,自行确定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类型。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确定发展增收产业时应当根据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 (略)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帮扶措施,由乡镇组织帮扶干部、村(社区)干部逐户开展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需求调查摸底,建立产业发展规模需求台账,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地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 (略) 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示公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乡镇和村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要求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奖补标准、奖补金额、受益对象等在乡镇和村公开栏公示, (略) (略) 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帮扶对象与资金来源
(一)帮扶对象: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 (略) 范围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二)奖补范围: (略) 辖区内发展种 (略) 微小经济的,按照标准给予产业帮扶到户奖励补贴。
(三)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 (略) (略) 统筹解决。
三、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奖补标准
(一)产业种养殖业项目奖补标准。根据“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对能有效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稳定增收的农业特色种养业进行补贴。帮扶责任人摸清脱贫户、监测户底数,结合自身特色、因人施策、扶持引导其选择农业产业发展方式,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 (略) 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重点鼓励发展日光温室(大拱棚)果菜、小拱棚瓜菜(含露地蔬菜)、经果林、肉牛、奶牛、羊、生猪、家禽等种养业。种植、养殖可累计叠加,奖补资金不超过8000元/户,每户每年奖补一次。对社会工作部认定为“零彩礼、低彩礼”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享受原有奖补的基础上再补贴2000元(需提供社会工作部“零彩礼、低彩礼”认定的印证资料)。
1.种植业奖补标准。坚持宜种则种的原则,鼓励脱贫户发展以苹果、长枣、小杂果等为主的经果林产业和设施瓜菜产业(含露地蔬菜)。脱贫户种植经果林4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8亩;种植日光温室、大拱棚瓜菜5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8亩;小拱棚种植瓜菜、露地蔬菜、黄花菜8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最高奖补16亩。
2.养殖业奖补标准。坚持宜养则养的原则,鼓励脱贫户发展以肉牛、奶牛、羊、生猪和家禽等为主的养殖产业。脱贫户、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4头以上,每头牛一次性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8头牛;养殖羊2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奖补100元,最高奖补80只;养殖能繁母猪3头以上,每头一次性奖补500元,最高奖补16头。家禽养殖10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奖补25元,最高奖补320只。
(二)庭院微小经济种养殖奖补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在房前屋后、 (略) 外闲置土地等空间,打造微菜园、微菌园、微果园、微牛棚、微羊棚、微猪棚、微鸡棚、 (略) 小微经济的种养业。种植密度符合正常要求,田间日常管理到位,长势良好,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微种植、微养殖可累计叠加,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元/户,每户每年奖补一次。
1.微菜园、微菌园、微果园种植奖补标准。集中种植辣椒、番茄、西葫芦、韭菜、白菜、甘蓝、葱、蒜等各种白菜类、甘蓝类、茄果类、菜豆类、葱蒜类蔬菜20平方米以上的微菜园,每户补贴500元;种植以平菇、香菇、杏鲍菇、金针菇、茶树菇等食用菌为主,生产面积2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达到40棒;每户补贴500元;种植苹果树、梨树、杏树、枣树等经济价值高的树种,栽植10棵及以上,每户补贴500元。
2.微牛棚、微羊棚、微猪棚、微鸡棚、微鸽棚养殖奖补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1头以上,每头奖补500元;养殖羊10只以上,每只奖补80元;养殖能繁母猪1头以上,每头奖补200元;家禽养殖30只以上,每只奖补10元。
(三)饲草料补助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等,每头牛一次性饲草料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5头牛;养殖羊,每只羊一次性饲草料奖补100元,最高奖补50只;养殖能繁母猪,每头猪一次性饲料奖补500元,最高奖补10头。家禽养殖,每只家禽一次性饲料奖补20元,最高奖补250只。饲草料补助的养殖可累计叠加,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户,每户每年限补一次。
(四)项目奖补标准说明
1.脱贫户和监测户在选择产业种养殖业项 (略) 微小经济种养殖项目奖补资金时,遵循优先选择最高奖补标准原则,但不得重复享受项目奖补资金。
2.饲草料补助对符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奖补的所有养殖户给予补助,不符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奖补者不予补助。
四、实施程序
(一)精选产业(2025年1月)。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技术指导员应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选准产业项目,对于弱(半)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略) 微小经济。
(二)项目实施(2025年2月至3月)。产业帮扶到户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在村两委、技术指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实施。技术指导员定期进行入户指导,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产业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现跟踪管理技术服务全覆盖。同时围绕蔬菜、经果林、生猪、肉牛等产业,分类实施精准培训,提高培训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精准帮扶。村两委、乡镇对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严把审核关,依据规定的申请流程和核查认定程序确定奖补对象。
(三)项目验收(2025年4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按照村、乡镇、 (略) 三级验收三级公示的原则。验收内容包括:核准种植面积、密度、技术和规模。脱贫户和监测户养牛、养羊、养禽等在建成养殖栏(舍)并购进种苗后进行验收,验收要查清养殖品种、数量、养殖栏(舍)面积是否符合养殖要求。验收统一使用“水印相机”拍摄现场照片,做好验收记录,保留验收现场的照片等佐证资料。
1.户申请。由脱贫户和监测户向村两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产业帮扶到户项目3月20日前完成申请。
2.村级审核验收。村委会在收到申请书后,会同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技术指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村级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在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报告上报乡镇,并申请乡镇验收。
3.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在收到村两委上报的验收汇总表(附件2)及验收申请后,组织乡镇干部对各村申报的产业规模、产业实施内容进行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乡镇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公示结果、拟补助花名册(附件3、附件4)、 (略) 级验收申请等资 (略) (略) 。产业项目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
4. (略) 级审核抽验。区 (略) 在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的花名册以村为单位按不低于总户数15%的比例进行抽验, (略) 级抽检数据小于申报数据时, (略) 级抽检数据为准。验收合 (略)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四)资金发放(2025年5月至9月)。 (略) 级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及时进行资金兑付,奖补补贴资金通过脱贫户和监测户“一卡通”账户发放。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 (略) 产业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帮扶责任人作为所对接脱贫户产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确保产业帮扶 (略) 、见到实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实施,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情况,分类确定帮扶措施。 (略) 场分析预警,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主导产业, (略) 场形势分析,提出科学建议,指导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生产。乡镇将产业帮扶到户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时抽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好的村、帮扶责任人进行通报。
附件:1.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申请表
2.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验收表
3. (略) (略) 2025年产业种养殖业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4. (略) (略) 2025年饲草料补贴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5. (略) (略) 2 (略) 微小经济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附件1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申请表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 产业种类:种养殖项目£;饲草料补贴项目£ 庭院微小经济£ | |||
产业数量: | ||||
申请奖补资金 | 元 | |||
按照产业帮扶到户资金要求,我户做出如下承诺: 三、保证严格依照申报时约定的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的产业种类、数量,绝不弄虚作假。 四、在完成“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工作后,继续做好后期的生产,坚持走勤劳致富 (略) 。 承诺人: |
附件2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验收表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 产业种类: 数量: | |||
享受补贴类型 | 产业 种养殖项目£ | 饲草料补贴 项目£ | 庭院微小 经济£ | |
拟奖补资金 | 元 | 元 | 元 | |
脱贫户和监测户签字(签字、盖手印) | ||||
帮扶责任人意见 | ||||
村两委意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项目负责人意见(签字) | 给予奖补资金 元 |
附件3 (略) (略) 2025年产业种养殖业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姓名 | 身份 证号 | 乡镇 | 家庭住址 | 种植面积(亩) | 养殖(头、只) | 奖补 金额(元) | 备注 | |||||||||||||||||||||||||||
经果林 | 拱棚瓜菜(含露地蔬菜) | 肉牛(含奶牛) | 肉羊(含奶山羊) | 能繁猪 | 家禽(含特禽) | ||||||||||||||||||||||||||||||
合计 | |||||||||||||||||||||||||||||||||||
附件4 (略) (略) 2025年饲草料补贴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 身份 证号 | 乡镇 | 家庭 住址 | 养殖(头、只) | 补贴 金额(元) | 备注 | ||||||||||||||||||||||||||||
肉牛 (含奶牛) | 肉羊 (含奶山羊) | 能繁猪 | 家禽(含特禽) | ||||||||||||||||||||||||||||||||
合计 | |||||||||||||||||||||||||||||||||||
附件5 (略) (略) 2 (略) 微小经济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 身份 | 乡镇 | 家庭住址 | 种植面积(平方米) | 养殖(头、只) | 补贴 金额(元) | 备注 | |||||||||||||||||||||||||||
微菜园、微菌园 | 微果园 | 微牛棚 | 微羊棚 | 微猪棚 | 微鸡棚、微鸽棚 | ||||||||||||||||||||||||||||||
合计 |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略)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 (略)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 (略) (略) 《关于进一步用好用活财政衔接资金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79号)要求,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巩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学生稳定就业,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减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的刚性支出,鼓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外出稳定就业持续增收,现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略) 户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领取财政补贴和生活补贴除外,如巡河员、公益性岗位、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网格员等)。
二、实施原则
(一)广泛覆盖原则。凡是2024年10月以来,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即1959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出生人员,不含在校学生及实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补贴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补贴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村(社区)、乡镇、 (略) 级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叠加补贴原则。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可同时享受务工就业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务工就业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以人为单位申报,每个务工人员单独核算,一次性交通补贴只针对跨省、 (略) 外务工人员。
三、补贴标准
(略) 实际,设立务工就业奖补、一次性交通补贴、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奖补和乡村工匠带动就业奖补。2025年度补贴计算周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一)务工就业奖补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或就近灵活就业,在补贴周期内符合以下标准则给予奖补。
1.外出务工就业奖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或就业协议,提供务工就业证明,6个月及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微信转账记录截图或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必须加盖公章)的,且累计收入达到*元及以上者,可享受3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累计收入达到*元及以上者,可享受4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对每年务工在3—6个月灵活就业者,累计收入达到*元及以上者,提供个人微信转账记录截图或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必须盖单位公章),可享受2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
2.雨露计划毕业学生就业奖补。应届毕业的雨露计划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提供务工证明,可享受2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不与务工就业重复奖补,遵循就高奖补原则),于2025年9月中旬-10月上旬完成申报。
(二)一次性交通补助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
1.省 (略) 外交通补贴。 (略) 区外、 (略) 内就业3—6个月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6个月及以上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400元。
2.跨省(省外)交通补贴。 (略) 外就业3—6个月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800元,6个月及以上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1200元。
3.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申报并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不再重复补贴。
(三)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及扩规增效奖补标准
1.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奖补标准。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低保、残疾、移民等人口,稳定就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吸纳人数给予帮扶车间一次性资金奖补。帮扶车间吸纳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奖补*元;吸纳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奖补*元;吸纳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奖补*元;吸纳1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补*元。
2.帮扶车间扩规增效奖补标准。帮扶车间扩大就业规模,增加脱贫人口就业岗位,新购置机械设备,按照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给予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20人至50人的,按照购置机械设备金额的20%进行一次性奖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50人至100人的,按照购置机械设备金额的25%进行一次性奖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100人以上的,按照购置机械设备金额的30%进行一次性奖补,最高补贴不高于*元。
(四)乡村工匠带动就业奖补标准。认定为国家级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15人及以上就业的,一次性给予*元资金奖补,对带动脱贫人口传承技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奖补;认定 (略) 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10人及以上就业的,按照国家级标准的80%给予奖补;认定 (略) 级乡村工匠工作站,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5人及以上就业的,按照国家级标准的60%给予奖补。
四、实施步骤
(一)奖补申请。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雨露计划生、帮扶车间向村(社区)两委提出补贴申请,提供补贴周期内的有效收入证明,并填写《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2)。
(二)村(社区)级审核公示。由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入户核查;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在村务(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公示相关资料留存备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奖补对象名单(见附件4、5)以正式报告上报乡镇,并申请乡镇验收。
(三)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在收到村(社区)上报的验收汇总表及验收申请后,组织乡镇干部对各村(社区)申报的务工真实性,帮扶车间吸纳带动人数进行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乡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公示相关资料留存备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公示结果、验收花名册、 (略) 级验收申请等资 (略) (略) 。
(四) (略) 级审核验收。区 (略) 在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的花名册按不低于总人数的15%比例进行抽验,验收合 (略) (略) 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公示相关资料留存备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五)资金发放。 (略) 级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及时进行资金兑付,奖补补贴资金通过脱贫户和监测户“一卡通”账户发放到人。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及扩规增效、乡村工匠带动就业以“以奖代补”形式发放到企业。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牵头并负责奖补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奖补申请、初步核查、上报名单等工作,负责汇总奖补人员名单、做好复查验收、公示、上报、资料存档等工作,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各乡镇负责规范补贴资金申领、公示、发放等各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加强监督监管等工作。对于补贴资金审核不准、验收不实、补贴不公、虚报挪用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 (略) ,取消其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附件:1.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贴资金申请表
2. (略) (略) 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奖补资金申请表
3.外出务工就业证明模板
4.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拟奖补人员花名册
5.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6.申请外出务工就业奖补、一次性交通补贴、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奖补需提供资料
7.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申请奖补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1 | ||||||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贴资金申请表 |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姓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社保卡号 | |||||
申请人身份 |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雨露计划毕业生£ | |||||
务工企业(个体 | ||||||
务工企业地址 | 省 市 县(区) | 省 (略) 外或跨省务工类型 | 省 (略) 外£ | |||
务工时段 | 年 月至 年 月 | 具体月数 | 个月 | |||
时长类型 | 省 (略) 外3—6个月£;省 (略) 外6个月£;跨省3—6个月£;跨省6个月£ | |||||
享受补贴类型 | 外出务工就业奖补项目£ 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奖补项目£ (选择其一) | 一次性交通补贴 项目£ | ||||
拟奖补资金 | 元 | 元 | ||||
申请人承诺 | 我是 乡(镇) 村 社村民,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 |||||
所在村(社区)意见 | 经核查,该户申报内容真实,符合条件。 帮扶责任人签字: | |||||
所在乡镇意见 |
|
附件2 (略) (略) 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奖补资金申请表 | |||||||
企 业 填 写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手机 | |||||
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详细地址 | |||||||
吸纳就业人数 | 申请奖补 资金 | 元 | |||||
账户资料 |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 ||||||
所在村(社区)意见 | 审核意见: | ||||||
所在乡镇意见 | 审核意见: | ||||||
(略) (略) (略) 意见 | 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务工就业证明
(一次性交通补贴、应届雨露计划毕业生奖补)
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x。工作地点:xxxxxxxxxxx。至在xxx事xxxxx作,月工资x,工资总计x。
位(加盖公章)
xx月xx
单位法人:联系电话:
附件4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拟奖补人员花名册 | |||||||||||||
序 | 乡镇 | 村(社区) | 户主 | 身份 证号 | 务工人员姓名 | 身份 证号 | 务工企业 | 务工 | 务工 | 3—6个月奖补标准 | 6个月以上 奖补标准 | 雨露计划生就业奖补(2000元/人) | 奖补 总计(元) |
合计 |
附件5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 |||||||||||||||
单位:月、元 |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申请人 | 联系 电话 | 务工单位及地点类型 | 务工时长 | 补贴 | ||||||
务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 | 省 | 市 | 县 (区) | (略) 或跨省务工类型 | 务工 | 具体 | 时长 | ||||||||
填表说明:①人员类别分为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2类;②务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必须与申请人提供工资证明所盖公章一致;③务工类型分为省 (略) 外、跨省2种,结合实际选择其中1种填写;④务工时段参照“2024.9-2025.3”格式填写;时长类型填写3—6个月及6个月及以上2种,结合实际选择其中1种填写。 |
附件6
申请外出务工就业奖补、一次性交通补贴、
雨露计划学生务工就业奖补需提供资料
1.务工就业证明、务工劳务协议或合同。(雨露计划学生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
2.工资银行流水。如果没有银行流水需提供工资发放表(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财务公章)或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工资”字样)。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
附件7
申请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奖补需
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或协议、在岗人员花名册、工资银行流水明细。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公户账号。
3.申请扩规增效奖补的还需额外提供当年新购置设备购买合同及增值税发票。
(略) (略) 2025年衔接资金购买低收入
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
工作方案
按 (略) (略) 《关于进一步用好用活财政衔接资金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79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原则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要凸显“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遵循服 (略) 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原则,充分发挥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兜底线、稳就业、保生活的功能。
二、岗位数量及范围
2025年开发100名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主要包括各乡镇及村(社区)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乡村振兴协理员、河(渠)道维护员、 (略) 保洁员、“老饭桌”服务员、 (略) 服务人员、电商综合服务人员、帮扶资产管护员、学校安全员等岗位。
三、安置对象及条件
本次针 (略) 内16-65岁(含65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可以胜任工作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岗位期限工资和保险
(一)岗位期限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所签订的服务协议期限为1年。
(二)工资标准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要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服务协议,工资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保险 (略) (略) 统一购买“防贫救助保”。
六、实施步骤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 (略) (略) 组织实施,岗位使用须经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推荐,组织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申报及审核(2025年2月15日前)。申请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的人员须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本人户籍所在村(社区)及乡镇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各乡镇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到所在村(社区)、周围群众中调查了解情况,优先安置符合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报名人员身份条件审核由各乡镇负责,最终安置人员名单经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后, (略) (略) 复核审定。
第二阶段:公示分配(2025年2月25日前)。区 (略) 复核审定后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对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人员予以安置分配。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将取消其安置上岗资格,重新安排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上岗。
第三阶段:培训上岗(2025年2月底前)。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组织安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自用工之日起10日内与其签订书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安置的职责,加强对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对本乡镇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安置各个环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制定应急预案,对安置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网上舆论等问题,及时作 (略) 置。要做好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将《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考勤统计表》(见附件2)报 (略) (略) 。 (略) (略) 将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对顶替上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 (略) ,清退违规顶岗人员,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发生,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附件:1.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2.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考勤统计表
附件1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 ||||||||
申请人姓名 | 年龄 | 性别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
电话号码 | 民族 | |||||||
家庭详细地址 | ||||||||
提供岗位的单位(乡镇、村)名称 | 岗位名称 | |||||||
申请人员类别 | □ 脱贫户 □ 监测对象 | |||||||
本人开户银行 | 卡号 | |||||||
家庭详细情况 | ||||||||
个人 | 本人自愿参加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服务,保证以上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录用后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服务单位报到,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宁夏回 (略)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如违反规定自愿接 (略) 理。 | |||||||
村 意见 |
| 乡镇 |
| |||||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
附件2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 | |||||||||
2025年 月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 |||||||||
序号 | 行政村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岗位 | 在岗天数 | 备注 | ||
出勤 | 旷工 | 病假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略) (略) (略)
2025年2月1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略)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 (略)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持续拓宽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渠道,充分发挥产业帮扶到户的“造血功能”,确保脱贫人口脱贫不返贫。现 (略) 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自愿,精准到户到人的原则。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里 (略) 脱贫户、监测户为基础,安 (略) 衔接资金帮助脱贫户发展产业致富增收。项目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充分尊重脱贫户和监测户本人意愿,自行确定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类型。
(二)坚持因地制宜,分户确定增收产业的原则。确定发展增收产业时应当根据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 (略)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行分类指导,统筹兼顾“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差异化帮扶措施,由乡镇组织帮扶干部、村(社区)干部逐户开展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发展需求调查摸底,建立产业发展规模需求台账,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地规划增收产业,确保产业既符 (略) 要求,又最大限度符合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需求。
(三)坚持公示公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阳光操作,乡镇和村按照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相关要求及时主动对产业到户项目的资金来源、扶持范围、奖补标准、奖补金额、受益对象等在乡镇和村公开栏公示, (略) (略) 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帮扶对象与资金来源
(一)帮扶对象: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 (略) 范围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二)奖补范围: (略) 辖区内发展种 (略) 微小经济的,按照标准给予产业帮扶到户奖励补贴。
(三)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不足部分 (略) (略) 统筹解决。
三、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奖补标准
(一)产业种养殖业项目奖补标准。根据“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对能有效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稳定增收的农业特色种养业进行补贴。帮扶责任人摸清脱贫户、监测户底数,结合自身特色、因人施策、扶持引导其选择农业产业发展方式,确保投入有资金扶持, (略) 场主体,技术有培训指导,产品有销售渠道。重点鼓励发展日光温室(大拱棚)果菜、小拱棚瓜菜(含露地蔬菜)、经果林、肉牛、奶牛、羊、生猪、家禽等种养业。种植、养殖可累计叠加,奖补资金不超过8000元/户,每户每年奖补一次。对社会工作部认定为“零彩礼、低彩礼”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享受原有奖补的基础上再补贴2000元(需提供社会工作部“零彩礼、低彩礼”认定的印证资料)。
1.种植业奖补标准。坚持宜种则种的原则,鼓励脱贫户发展以苹果、长枣、小杂果等为主的经果林产业和设施瓜菜产业(含露地蔬菜)。脱贫户种植经果林4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8亩;种植日光温室、大拱棚瓜菜5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8亩;小拱棚种植瓜菜、露地蔬菜、黄花菜8亩以上,每亩一次性奖补500元,最高奖补16亩。
2.养殖业奖补标准。坚持宜养则养的原则,鼓励脱贫户发展以肉牛、奶牛、羊、生猪和家禽等为主的养殖产业。脱贫户、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4头以上,每头牛一次性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8头牛;养殖羊2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奖补100元,最高奖补80只;养殖能繁母猪3头以上,每头一次性奖补500元,最高奖补16头。家禽养殖100只以上,每只一次性奖补25元,最高奖补320只。
(二)庭院微小经济种养殖奖补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在房前屋后、 (略) 外闲置土地等空间,打造微菜园、微菌园、微果园、微牛棚、微羊棚、微猪棚、微鸡棚、 (略) 小微经济的种养业。种植密度符合正常要求,田间日常管理到位,长势良好,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微种植、微养殖可累计叠加,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元/户,每户每年奖补一次。
1.微菜园、微菌园、微果园种植奖补标准。集中种植辣椒、番茄、西葫芦、韭菜、白菜、甘蓝、葱、蒜等各种白菜类、甘蓝类、茄果类、菜豆类、葱蒜类蔬菜20平方米以上的微菜园,每户补贴500元;种植以平菇、香菇、杏鲍菇、金针菇、茶树菇等食用菌为主,生产面积2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达到40棒;每户补贴500元;种植苹果树、梨树、杏树、枣树等经济价值高的树种,栽植10棵及以上,每户补贴500元。
2.微牛棚、微羊棚、微猪棚、微鸡棚、微鸽棚养殖奖补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1头以上,每头奖补500元;养殖羊10只以上,每只奖补80元;养殖能繁母猪1头以上,每头奖补200元;家禽养殖30只以上,每只奖补10元。
(三)饲草料补助标准。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育肥牛、奶牛等,每头牛一次性饲草料奖补1000元,最高奖补5头牛;养殖羊,每只羊一次性饲草料奖补100元,最高奖补50只;养殖能繁母猪,每头猪一次性饲料奖补500元,最高奖补10头。家禽养殖,每只家禽一次性饲料奖补20元,最高奖补250只。饲草料补助的养殖可累计叠加,补助资金不超过5000元/户,每户每年限补一次。
(四)项目奖补标准说明
1.脱贫户和监测户在选择产业种养殖业项 (略) 微小经济种养殖项目奖补资金时,遵循优先选择最高奖补标准原则,但不得重复享受项目奖补资金。
2.饲草料补助对符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奖补的所有养殖户给予补助,不符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奖补者不予补助。
四、实施程序
(一)精选产业(2025年1月)。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技术指导员应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选准产业项目,对于弱(半)劳动能力、没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略) 微小经济。
(二)项目实施(2025年2月至3月)。产业帮扶到户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在村两委、技术指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实施。技术指导员定期进行入户指导,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在产业发展的产前、产中、产后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现跟踪管理技术服务全覆盖。同时围绕蔬菜、经果林、生猪、肉牛等产业,分类实施精准培训,提高培训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精准帮扶。村两委、乡镇对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工作负主体责任,要严把审核关,依据规定的申请流程和核查认定程序确定奖补对象。
(三)项目验收(2025年4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按照村、乡镇、 (略) 三级验收三级公示的原则。验收内容包括:核准种植面积、密度、技术和规模。脱贫户和监测户养牛、养羊、养禽等在建成养殖栏(舍)并购进种苗后进行验收,验收要查清养殖品种、数量、养殖栏(舍)面积是否符合养殖要求。验收统一使用“水印相机”拍摄现场照片,做好验收记录,保留验收现场的照片等佐证资料。
1.户申请。由脱贫户和监测户向村两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产业帮扶到户项目3月20日前完成申请。
2.村级审核验收。村委会在收到申请书后,会同驻村工作队、村干部、技术指导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村级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在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其他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报告上报乡镇,并申请乡镇验收。
3.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在收到村两委上报的验收汇总表(附件2)及验收申请后,组织乡镇干部对各村申报的产业规模、产业实施内容进行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乡镇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公示结果、拟补助花名册(附件3、附件4)、 (略) 级验收申请等资 (略) (略) 。产业项目资料于4月20日前报送。
4. (略) 级审核抽验。区 (略) 在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的花名册以村为单位按不低于总户数15%的比例进行抽验, (略) 级抽检数据小于申报数据时, (略) 级抽检数据为准。验收合 (略) (略)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四)资金发放(2025年5月至9月)。 (略) 级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及时进行资金兑付,奖补补贴资金通过脱贫户和监测户“一卡通”账户发放。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作 (略) 产业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帮扶责任人作为所对接脱贫户产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确保产业帮扶 (略) 、见到实效。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由脱贫户和监测户自行实施,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实际情况,分类确定帮扶措施。 (略) 场分析预警,针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主导产业, (略) 场形势分析,提出科学建议,指导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生产。乡镇将产业帮扶到户项目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时抽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好的村、帮扶责任人进行通报。
附件:1.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申请表
2.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验收表
3. (略) (略) 2025年产业种养殖业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4. (略) (略) 2025年饲草料补贴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5. (略) (略) 2 (略) 微小经济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附件1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申请表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 产业种类:种养殖项目£;饲草料补贴项目£ 庭院微小经济£ | |||
产业数量: | ||||
申请奖补资金 | 元 | |||
按照产业帮扶到户资金要求,我户做出如下承诺: 三、保证严格依照申报时约定的产业帮扶到户项目的产业种类、数量,绝不弄虚作假。 四、在完成“产业帮扶到户”项目工作后,继续做好后期的生产,坚持走勤劳致富 (略) 。 承诺人: |
附件2
(略) (略) 2025年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资金验收表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发展产业种类、数量 | 产业种类: 数量: | |||
享受补贴类型 | 产业 种养殖项目£ | 饲草料补贴 项目£ | 庭院微小 经济£ | |
拟奖补资金 | 元 | 元 | 元 | |
脱贫户和监测户签字(签字、盖手印) | ||||
帮扶责任人意见 | ||||
村两委意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项目负责人意见(签字) | 给予奖补资金 元 |
附件3 (略) (略) 2025年产业种养殖业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姓名 | 身份 证号 | 乡镇 | 家庭住址 | 种植面积(亩) | 养殖(头、只) | 奖补 金额(元) | 备注 | |||||||||||||||||||||||||||
经果林 | 拱棚瓜菜(含露地蔬菜) | 肉牛(含奶牛) | 肉羊(含奶山羊) | 能繁猪 | 家禽(含特禽) | ||||||||||||||||||||||||||||||
合计 | |||||||||||||||||||||||||||||||||||
附件4 (略) (略) 2025年饲草料补贴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 身份 证号 | 乡镇 | 家庭 住址 | 养殖(头、只) | 补贴 金额(元) | 备注 | ||||||||||||||||||||||||||||
肉牛 (含奶牛) | 肉羊 (含奶山羊) | 能繁猪 | 家禽(含特禽) | ||||||||||||||||||||||||||||||||
合计 | |||||||||||||||||||||||||||||||||||
附件5 (略) (略) 2 (略) 微小经济项目拟奖补花名册 | |||||||||||||||||||||||||||||||||||
序号 | 户主 | 身份 | 乡镇 | 家庭住址 | 种植面积(平方米) | 养殖(头、只) | 补贴 金额(元) | 备注 | |||||||||||||||||||||||||||
微菜园、微菌园 | 微果园 | 微牛棚 | 微羊棚 | 微猪棚 | 微鸡棚、微鸽棚 | ||||||||||||||||||||||||||||||
合计 |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略)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 (略) 《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 (略) (略) 《关于进一步用好用活财政衔接资金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79号)要求,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进一步巩固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雨露计划学生稳定就业,激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减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的刚性支出,鼓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通过外出稳定就业持续增收,现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略) 户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领取财政补贴和生活补贴除外,如巡河员、公益性岗位、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网格员等)。
二、实施原则
(一)广泛覆盖原则。凡是2024年10月以来,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即1959年10月1日—2008年9月30日出生人员,不含在校学生及实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补贴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补贴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村(社区)、乡镇、 (略) 级三级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三)叠加补贴原则。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可同时享受务工就业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务工就业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以人为单位申报,每个务工人员单独核算,一次性交通补贴只针对跨省、 (略) 外务工人员。
三、补贴标准
(略) 实际,设立务工就业奖补、一次性交通补贴、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奖补和乡村工匠带动就业奖补。2025年度补贴计算周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一)务工就业奖补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或就近灵活就业,在补贴周期内符合以下标准则给予奖补。
1.外出务工就业奖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或就业协议,提供务工就业证明,6个月及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微信转账记录截图或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必须加盖公章)的,且累计收入达到*元及以上者,可享受3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累计收入达到*元及以上者,可享受4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对每年务工在3—6个月灵活就业者,累计收入达到*元及以上者,提供个人微信转账记录截图或收入证明(工资发放表必须盖单位公章),可享受2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
2.雨露计划毕业学生就业奖补。应届毕业的雨露计划学生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提供务工证明,可享受2000元/人/年的务工就业奖补(不与务工就业重复奖补,遵循就高奖补原则),于2025年9月中旬-10月上旬完成申报。
(二)一次性交通补助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补贴标准为:
1.省 (略) 外交通补贴。 (略) 区外、 (略) 内就业3—6个月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6个月及以上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400元。
2.跨省(省外)交通补贴。 (略) 外就业3—6个月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800元,6个月及以上的可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1200元。
3.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申报并享受外出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不再重复补贴。
(三)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及扩规增效奖补标准
1.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奖补标准。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低保、残疾、移民等人口,稳定就业在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吸纳人数给予帮扶车间一次性资金奖补。帮扶车间吸纳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奖补*元;吸纳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奖补*元;吸纳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奖补*元;吸纳1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补*元。
2.帮扶车间扩规增效奖补标准。帮扶车间扩大就业规模,增加脱贫人口就业岗位,新购置机械设备,按照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给予帮扶车间一次性奖补。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20人至50人的,按照购置机械设备金额的20%进行一次性奖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50人至100人的,按照购置机械设备金额的25%进行一次性奖补;吸纳脱贫人口就业100人以上的,按照购置机械设备金额的30%进行一次性奖补,最高补贴不高于*元。
(四)乡村工匠带动就业奖补标准。认定为国家级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15人及以上就业的,一次性给予*元资金奖补,对带动脱贫人口传承技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奖补;认定 (略) 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10人及以上就业的,按照国家级标准的80%给予奖补;认定 (略) 级乡村工匠工作站,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5人及以上就业的,按照国家级标准的60%给予奖补。
四、实施步骤
(一)奖补申请。由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雨露计划生、帮扶车间向村(社区)两委提出补贴申请,提供补贴周期内的有效收入证明,并填写《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2)。
(二)村(社区)级审核公示。由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入户核查;对审核验收合格的,在村务(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公示相关资料留存备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奖补对象名单(见附件4、5)以正式报告上报乡镇,并申请乡镇验收。
(三)乡镇审核验收。乡镇在收到村(社区)上报的验收汇总表及验收申请后,组织乡镇干部对各村(社区)申报的务工真实性,帮扶车间吸纳带动人数进行逐户逐个审核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乡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公示相关资料留存备档。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将公示结果、验收花名册、 (略) 级验收申请等资 (略) (略) 。
(四) (略) 级审核验收。区 (略) 在接到乡镇验收申请后,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上报的花名册按不低于总人数的15%比例进行抽验,验收合 (略) (略) 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公示相关资料留存备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五)资金发放。 (略) 级公示期结束,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及时进行资金兑付,奖补补贴资金通过脱贫户和监测户“一卡通”账户发放到人。就业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及扩规增效、乡村工匠带动就业以“以奖代补”形式发放到企业。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牵头并负责奖补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奖补申请、初步核查、上报名单等工作,负责汇总奖补人员名单、做好复查验收、公示、上报、资料存档等工作,负责做好政策宣传等工作。各乡镇负责规范补贴资金申领、公示、发放等各项程序,做到专款专用,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加强监督监管等工作。对于补贴资金审核不准、验收不实、补贴不公、虚报挪用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 (略) ,取消其享受补贴政策的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附件:1.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贴资金申请表
2. (略) (略) 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奖补资金申请表
3.外出务工就业证明模板
4.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拟奖补人员花名册
5.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6.申请外出务工就业奖补、一次性交通补贴、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奖补需提供资料
7.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申请奖补需提供的资料
附件1 | ||||||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补贴资金申请表 | ||||||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 ||||||
姓名 | 联系方式 | |||||
身份证号 | 社保卡号 | |||||
申请人身份 | 脱贫人口(享受政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雨露计划毕业生£ | |||||
务工企业(个体 | ||||||
务工企业地址 | 省 市 县(区) | 省 (略) 外或跨省务工类型 | 省 (略) 外£ | |||
务工时段 | 年 月至 年 月 | 具体月数 | 个月 | |||
时长类型 | 省 (略) 外3—6个月£;省 (略) 外6个月£;跨省3—6个月£;跨省6个月£ | |||||
享受补贴类型 | 外出务工就业奖补项目£ 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奖补项目£ (选择其一) | 一次性交通补贴 项目£ | ||||
拟奖补资金 | 元 | 元 | ||||
申请人承诺 | 我是 乡(镇) 村 社村民,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 |||||
所在村(社区)意见 | 经核查,该户申报内容真实,符合条件。 帮扶责任人签字: | |||||
所在乡镇意见 |
|
附件2 (略) (略) 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奖补资金申请表 | |||||||
企 业 填 写 | 企业名称 | (公章) |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手机 |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手机 | |||||
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详细地址 | |||||||
吸纳就业人数 | 申请奖补 资金 | 元 | |||||
账户资料 |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 ||||||
所在村(社区)意见 | 审核意见: | ||||||
所在乡镇意见 | 审核意见: | ||||||
(略) (略) (略) 意见 | 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务工就业证明
(一次性交通补贴、应届雨露计划毕业生奖补)
xxx,男(女),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工作单位:xxxxxxxxxxxxxxx。工作地点:xxxxxxxxxxx。至在xxx事xxxxx作,月工资x,工资总计x。
位(加盖公章)
xx月xx
单位法人:联系电话:
附件4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拟奖补人员花名册 | |||||||||||||
序 | 乡镇 | 村(社区) | 户主 | 身份 证号 | 务工人员姓名 | 身份 证号 | 务工企业 | 务工 | 务工 | 3—6个月奖补标准 | 6个月以上 奖补标准 | 雨露计划生就业奖补(2000元/人) | 奖补 总计(元) |
合计 |
附件5 (略) (略) 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 |||||||||||||||
单位:月、元 |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申请人 | 联系 电话 | 务工单位及地点类型 | 务工时长 | 补贴 | ||||||
务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 | 省 | 市 | 县 (区) | (略) 或跨省务工类型 | 务工 | 具体 | 时长 | ||||||||
填表说明:①人员类别分为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监测对象2类;②务工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必须与申请人提供工资证明所盖公章一致;③务工类型分为省 (略) 外、跨省2种,结合实际选择其中1种填写;④务工时段参照“2024.9-2025.3”格式填写;时长类型填写3—6个月及6个月及以上2种,结合实际选择其中1种填写。 |
附件6
申请外出务工就业奖补、一次性交通补贴、
雨露计划学生务工就业奖补需提供资料
1.务工就业证明、务工劳务协议或合同。(雨露计划学生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
2.工资银行流水。如果没有银行流水需提供工资发放表(本人手写签字、按手印、财务公章)或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工资”字样)。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卡通银行卡复印件。
附件7
申请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工匠)奖补需
提供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或协议、在岗人员花名册、工资银行流水明细。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公户账号。
3.申请扩规增效奖补的还需额外提供当年新购置设备购买合同及增值税发票。
(略) (略) 2025年衔接资金购买低收入
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
工作方案
按 (略) (略) 《关于进一步用好用活财政衔接资金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79号)文件要求, (略) 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安置原则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要凸显“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遵循服 (略) 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原则,充分发挥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兜底线、稳就业、保生活的功能。
二、岗位数量及范围
2025年开发100名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主要包括各乡镇及村(社区)后勤保障服务人员、乡村振兴协理员、河(渠)道维护员、 (略) 保洁员、“老饭桌”服务员、 (略) 服务人员、电商综合服务人员、帮扶资产管护员、学校安全员等岗位。
三、安置对象及条件
本次针 (略) 内16-65岁(含65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可以胜任工作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
五、岗位期限工资和保险
(一)岗位期限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所签订的服务协议期限为1年。
(二)工资标准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要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服务协议,工资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保险 (略) (略) 统一购买“防贫救助保”。
六、实施步骤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 (略) (略) 组织实施,岗位使用须经个人申请,村(社区)、乡镇推荐,组织审定、媒体公示等程序进行。
第一阶段:申报及审核(2025年2月15日前)。申请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的人员须持相关证明资料,向本人户籍所在村(社区)及乡镇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1)。各乡镇负责组织报名工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要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并到所在村(社区)、周围群众中调查了解情况,优先安置符合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报名人员身份条件审核由各乡镇负责,最终安置人员名单经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后, (略) (略) 复核审定。
第二阶段:公示分配(2025年2月25日前)。区 (略) 复核审定后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对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人员予以安置分配。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安排的,将取消其安置上岗资格,重新安排其他符合条件人员上岗。
第三阶段:培训上岗(2025年2月底前)。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组织安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自用工之日起10日内与其签订书面服务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安置的职责,加强对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对本乡镇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安置各个环节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制定应急预案,对安置过程中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网上舆论等问题,及时作 (略) 置。要做好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勤工作,并于每月30日前将《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考勤统计表》(见附件2)报 (略) (略) 。 (略) (略) 将不定期对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对顶替上岗、虚报冒领、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 (略) ,清退违规顶岗人员,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坚决杜绝“吃空饷”问题发生,一经发现依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附件:1.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2.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考勤统计表
附件1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 ||||||||
申请人姓名 | 年龄 | 性别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
电话号码 | 民族 | |||||||
家庭详细地址 | ||||||||
提供岗位的单位(乡镇、村)名称 | 岗位名称 | |||||||
申请人员类别 | □ 脱贫户 □ 监测对象 | |||||||
本人开户银行 | 卡号 | |||||||
家庭详细情况 | ||||||||
个人 | 本人自愿参加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服务,保证以上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录用后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服务单位报到,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宁夏回 (略) 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如违反规定自愿接 (略) 理。 | |||||||
村 意见 |
| 乡镇 |
| |||||
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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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略) (略) 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 | |||||||||
2025年 月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 |||||||||
序号 | 行政村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岗位 | 在岗天数 | 备注 | ||
出勤 | 旷工 | 病假 | |||||||
单位负责人签字:
(略) (略) (略)
2025年2月14日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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