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广西大化县成品粮储备大米采购电子交易公告周二
广西壮 (略) 储 (略) (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大化瑶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09:10在交易中心举办广西大化县成品粮储备大米采购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09:10分。
地点: (略) (略) (略) 9号广西粮食和 (略) 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一)数量要求:
品名 | 年份 | 数量(吨) | 规格 | 收购等级 | 产地 |
大米 | 2025 | 141.000 | 25KG | 二级 | 广西 |
合计 | 141.000 | ||||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
(二)质量要求:
1、质量及安全指标符合二级要求:既加工精度:精碾,碎米总量≤20%(其中小碎米≤1.5%),不完善粒≤4.0%,水分≤14.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0.02%),黄粒米≤1%,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达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指标:镉(以Cd计)/mg/kg≤0.2;黄曲霉素B1/μg/kg≤10;铅(以Pb计)/mg/kg≤0.2;总汞(以Hg计)/mg/kg≤0.02;无机砷(以As计)/mg/kg≤0.2;六六六/㎎/㎏≤0.05;滴滴涕/㎎/㎏≤0.05]。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其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略)-2005有关规定。
2.包装要求(原产地包装物):纤维袋。(25kg/袋),包装物符合国家食品标准,必须有中标方厂家统一商标的原厂新袋,大米净重25kg/袋。
3. 卖方须在成交后向买方提供此批大米的生产厂家的出库检验单。
(三)重要申明:
1.委托方采购的籼米质量、卫生指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作无条 (略) 理。
2.竞得方需在7日内将货物送到,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其它费用:入库产生的装车费、运输费、卸车等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4.入库完毕后根据广西壮 (略) 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的鉴定结果,若质量、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且竞得方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调换成符合本公告中质量要求的大米,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5、大米重量:每包净重25kg/袋。
6、竟卖方须提供样品,买方审核合格方能参与竟拍。
7、竟卖方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一)交货时间:
1.交割时间:
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缴完货款,至2025年4月4日止入库完毕并完成验收确认。
2.委托方每日安排接货最大数量为120吨,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自委托方提出入库申请要求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接货)。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配合竞得方完成装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装卸工人及 (略) 输送带等机械设备,不得无故拒接或拖延(正常天气情况下,遇人力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委托方原因未完成装卸作业所产生的延时损失费,按200元/小时/车计费,由委托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委托方不承担上述责任)。
(二)工作时间: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7:00;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在此时间内,委托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三)交货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建粮库13号仓内,到库前的一切费用由竞得方负责。注意事项:竞得方应提前与委托方沟通好车辆及集装箱车的限制,因超限引发的各项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四)交货方式:以包装粮方式仓内交付。
(五)货款结算方式:标的整仓入库完毕后,经广西壮 (略) 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五)逾期入库费用:
竞得方逾期交货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含因不符合公告约定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委托方拒收造成的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竞得方按逾期交货总金额的0.1%向委托方支付逾期费,逾期费总金额不超过逾期部分履约保证金。对逾期超出20天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通知竞得方停止供货,并按竞得 (略) 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竞得方逾期交货,竞得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货物受阻、受影响数量等情况,经交易中心核实,并征得委托方方同意后,相应顺延合同履行期限。
(六)货款结算方式:
委托方与竞得方通过交易系统结算货款。委托方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应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号。交易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入库通知单》上盖章确认。对于已入库的粮食,经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当期《交易公告》的质量指标要求,并经大化瑶族自 (略) 、 (略) 和农发行验收入库后10个工作日,买卖双方在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由交易中心一次性划付给竞得方。《验收确认单》不作为粮食质量合格验收凭证,只作为粮食出入库预付款结算凭单。竞得方应在收取每批次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与收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须在2025年2月17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7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 (略) 储 (略) (略) 站(http://**), (略) 入口进入广西大化县成品粮储备大米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五、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拍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5年2月17日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 (略) 储 (略)
开 户 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略)368
行号:(略)
2.委托方须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 (略) 储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自由贸 (略) 支行
帐 号:(略)(略)
行 号:(略)
开户名称:广西壮 (略) 储 (略)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 号:(略)368
行 号:(略)
*会员在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标的物成交后,交易手续费为成交总额的1‰,由竞得方支付,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均不退还。
4.未实现交易的竞拍方可在2025年2月18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 (略) 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拍方申请退款(出金)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在交易前 (略) 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
2.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可 (略) 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采购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略)、(略)(业务);0771-(略)(财务)
八、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略)期广西大化县成品粮储备大米采购电子交易清单(周二)》
广西壮 (略) 储 (略)
2025年2月14日
广西壮 (略) 储 (略) (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大化瑶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上午09:10在交易中心举办广西大化县成品粮储备大米采购电子竞价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09:10分。
地点: (略) (略) (略) 9号广西粮食和 (略) 办公楼4楼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一)数量要求:
品名 | 年份 | 数量(吨) | 规格 | 收购等级 | 产地 |
大米 | 2025 | 141.000 | 25KG | 二级 | 广西 |
合计 | 141.000 | ||||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
(二)质量要求:
1、质量及安全指标符合二级要求:既加工精度:精碾,碎米总量≤20%(其中小碎米≤1.5%),不完善粒≤4.0%,水分≤14.5%,杂质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0.02%),黄粒米≤1%,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达国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指标:镉(以Cd计)/mg/kg≤0.2;黄曲霉素B1/μg/kg≤10;铅(以Pb计)/mg/kg≤0.2;总汞(以Hg计)/mg/kg≤0.02;无机砷(以As计)/mg/kg≤0.2;六六六/㎎/㎏≤0.05;滴滴涕/㎎/㎏≤0.05]。保质期:6个月及以上。其他卫生指标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略)-2005有关规定。
2.包装要求(原产地包装物):纤维袋。(25kg/袋),包装物符合国家食品标准,必须有中标方厂家统一商标的原厂新袋,大米净重25kg/袋。
3. 卖方须在成交后向买方提供此批大米的生产厂家的出库检验单。
(三)重要申明:
1.委托方采购的籼米质量、卫生指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作无条 (略) 理。
2.竞得方需在7日内将货物送到,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的,委托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其它费用:入库产生的装车费、运输费、卸车等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4.入库完毕后根据广西壮 (略) 粮油质量检验中心的鉴定结果,若质量、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且竞得方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调换成符合本公告中质量要求的大米,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承担。
5、大米重量:每包净重25kg/袋。
6、竟卖方须提供样品,买方审核合格方能参与竟拍。
7、竟卖方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及结算方式的规定
(一)交货时间:
1.交割时间:
成交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止缴完货款,至2025年4月4日止入库完毕并完成验收确认。
2.委托方每日安排接货最大数量为120吨,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自委托方提出入库申请要求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接货)。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配合竞得方完成装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装卸工人及 (略) 输送带等机械设备,不得无故拒接或拖延(正常天气情况下,遇人力不可抗力情况的除外);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委托方原因未完成装卸作业所产生的延时损失费,按200元/小时/车计费,由委托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委托方不承担上述责任)。
(二)工作时间: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7:00;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在此时间内,委托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三)交货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储备粮管理中心建粮库13号仓内,到库前的一切费用由竞得方负责。注意事项:竞得方应提前与委托方沟通好车辆及集装箱车的限制,因超限引发的各项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四)交货方式:以包装粮方式仓内交付。
(五)货款结算方式:标的整仓入库完毕后,经广西壮 (略) 粮油质量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货款
(五)逾期入库费用:
竞得方逾期交货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含因不符合公告约定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标准要求被委托方拒收造成的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竞得方按逾期交货总金额的0.1%向委托方支付逾期费,逾期费总金额不超过逾期部分履约保证金。对逾期超出20天仍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通知竞得方停止供货,并按竞得 (略) 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竞得方逾期交货,竞得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货物受阻、受影响数量等情况,经交易中心核实,并征得委托方方同意后,相应顺延合同履行期限。
(六)货款结算方式:
委托方与竞得方通过交易系统结算货款。委托方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应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号。交易中心审核确定后,在《入库通知单》上盖章确认。对于已入库的粮食,经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粮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当期《交易公告》的质量指标要求,并经大化瑶族自 (略) 、 (略) 和农发行验收入库后10个工作日,买卖双方在 《验收确认单》盖章后,由交易中心一次性划付给竞得方。《验收确认单》不作为粮食质量合格验收凭证,只作为粮食出入库预付款结算凭单。竞得方应在收取每批次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与收到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报名方式、交易方式、看样地点、截止时间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须在2025年2月17日18:00前按要求办理交易中心会员注册、电子密钥、CA证书、电子签章或年审。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2月17日16:00。
2.交易方式:现场交易和远程交易。参加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广西壮 (略) 储 (略) (略) 站(http://**), (略) 入口进入广西大化县成品粮储备大米采购交易专场进行交易。
五、保证金、货款、手续费
1.竞拍方须预交保证金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必须在2025年2月17日17:00前将保证金汇入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 (略) 储 (略)
开 户 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号:(略)368
行号:(略)
2.委托方须在交易系统内提交入库申请前,将申请入库数量等额的货款划付至交易中心。
货款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 (略) 储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自由贸 (略) 支行
帐 号:(略)(略)
行 号:(略)
开户名称:广西壮 (略) 储 (略)
开户行: (略)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帐 号:(略)368
行 号:(略)
*会员在汇交保证金、货款时,请务必使用开户时绑定的银行账户办理转账或汇款到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交易系统无法自动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3.标的物成交后,交易手续费为成交总额的1‰,由竞得方支付,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手续费均不退还。
4.未实现交易的竞拍方可在2025年2月18日后的工作日内08:00—16:00登录交易系统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出金)申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后退还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未主动申请退款的视为保留交易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在交易中心,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或支付货款,不 (略) 理(利息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对其暂存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按指令代收、代付、代管。竞拍方申请退款(出金)的,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就本次交易,委托方没有向交易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交易中心不负责、不参与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在交易前 (略) 站(www. gxcbljt.com)下载或到交易中心索取《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电子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国家粮食广西交易中心储备粮采购电子交易须知》《交易授权书》《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样本)并了解相关内容。
2.委托方及参加交易的竞拍方可 (略) 站(www. gxcbljt.com)查询本次交易采购清单、交易须知及相关资料或直接到交易中心领取。
七、联系方式
电话:0771-(略)、(略)(业务);0771-(略)(财务)
八、附件(以下蓝色字体部分可直接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略)期广西大化县成品粮储备大米采购电子交易清单(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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