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河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
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水审批[202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汀县濯田镇(第1标段)、长汀县濯田镇(第2标段);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51.*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第1标段:安全生态水系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第2标段:滨岸带整治及水保生态园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预算审核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含暂列金第1标段:0元;第2标段:0元,暂估价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及其他项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2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各标段均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5日00:00时至2025年03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07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03-07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上官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小丘,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略) 名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略) 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
地 址: | |||
联系电话: | |||
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福建省水利厅关于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闽水审批[2024]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长汀县水土保持站,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长汀县2025年濯田镇刘坑 (略) 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第1标段)(第2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汀县濯田镇(第1标段)、长汀县濯田镇(第2标段);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51.*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第1标段:安全生态水系及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第2标段:滨岸带整治及水保生态园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预算审核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含暂列金第1标段:0元;第2标段:0元,暂估价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及其他项第1标段*元,第2标段*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2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各标段均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5日00:00时至2025年03月07日08: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3-07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http://**)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03-07 08:3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上官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小丘,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传 真: | ||
(略) 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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