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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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各商贸流通企业:

自2024年10月我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来,已有多个企业参与报名,但目前存在准备不够充分、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为全面收集县域商业建设相关投资项目,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稳步发展,现面向社会再次征集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重点聚焦县域商 (略) 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全县县域商业功能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1.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 (略) 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镇级商 (略) 。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的镇级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 (略) 场等。

2.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镇级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镇级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级快递物流站点、开展县镇村物流共同配送的仓储及有关设施、设备等。

3.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群众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 (略) ,加大 (略) 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 (略) 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及商贸流通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 (略) 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镇村电子 (略) 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 (略) 、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二、补贴额度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元、单个企业累计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元。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申报范围

我县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且经当地镇人民政府同意的已建、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 (略) 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项目征集要求

1.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施工照片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1、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2.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3.征集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大 (略) 场体系建设股。

联系人:穆鹏飞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913-*

附件1:大荔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大荔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2025年2月17日

各商贸流通企业:

自2024年10月我县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以来,已有多个企业参与报名,但目前存在准备不够充分、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为全面收集县域商业建设相关投资项目,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稳步发展,现面向社会再次征集符合条件的相关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重点聚焦县域商 (略) 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全县县域商业功能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1.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 (略) 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镇级商 (略) 。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的镇级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 (略) 场等。

2.支持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镇级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镇级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新建或升级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镇级快递物流站点、开展县镇村物流共同配送的仓储及有关设施、设备等。

3.支持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群众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 (略) ,加大 (略) 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 (略) 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及商贸流通企业多业态发展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4.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 (略) 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镇村电子 (略) 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 (略) 、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支持商贸企业向综合性服务转型投入的设施、设备等。

二、补贴额度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元、单个企业累计支持资金额度不超过*元。有效投资额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申报范围

我县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且经当地镇人民政府同意的已建、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 (略) 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四、项目征集要求

1.需提交的资料。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类型(新建、改造)、承办企业、总投资额、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施工照片及预实现功能等内容和项目负责人(职务和电话)。同时按照附件1、附件2,提交申报材料,材料一式三份。

2.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3.征集时间。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盖章报送至大 (略) 场体系建设股。

联系人:穆鹏飞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913-*

附件1:大荔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大荔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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