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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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中山大学 (略)

(2)采购项目编号:GZSW(略)FD1046

(3)项目名称:中山大学 (略) 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4.(略)元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山大学 (略) 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为保证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及稳定性,需对系统进行维保1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 (略) (略) 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理由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

3、 (略) 是中山大学 (略) 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开发服务的供应商,目前只 (略) (略) 拥有该系统的源代码。因此,为加强系统安全性、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只有该公 (略) 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的维保能力以及相应的开发能力。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 年2月 18 日 至 2025 年2月 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电话:020-(略)-825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 (略)

联系人:李小姐

传真:020-(略)

地址: (略) (略) 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略)

邮编:(略)

(三)采购人 :中山大学 (略)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 (略)

发布时间:2025年2月 18日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中山大学 (略)

(2)采购项目编号:GZSW(略)FD1046

(3)项目名称:中山大学 (略) 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74.(略)元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山大学 (略) 2025年度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项目维保服务,为保证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及稳定性,需对系统进行维保1年。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拟 (略) (略) 作为单一来源采购单位,理由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

3、 (略) 是中山大学 (略) 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开发服务的供应商,目前只 (略) (略) 拥有该系统的源代码。因此,为加强系统安全性、保障系统的稳定性,只有该公 (略) 一体化临床信息系统的维保能力以及相应的开发能力。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 (略) 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新秀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 年2月 18 日 至 2025 年2月 2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联系电话:020-(略)-825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 (略)

联系人:李小姐

传真:020-(略)

地址: (略) (略) 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电话:020-(略)

邮编:(略)

(三)采购人 :中山大学 (略)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发布人:广州 (略)

发布时间:2025年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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