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略) 公务车辆燃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公务车辆燃油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1、投标价格:投标价格是采购人加油时需要支付的价格,即按加油站当日挂牌价报出合理的让利后的优惠金额,让利优惠按照百分比表示。例如按加油站当日挂牌价让利2%,则让利后的优惠金额为加油站当日挂牌价98%,也就是说加油站当日挂牌价98%为投标价格。注:投标人报价应至少让利2%。
2、各定点加油站所经销油品应全部从国有正规炼油厂、 (略) 采购,保证油品的质量;供应商所经销油品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标准(汽油:*、柴油:*)并提供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油品检验报告。
3、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机(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加油,保证油料的供应数量。
4、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做到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全天营业、随到随加。
5、一旦确定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时,中标供应商须交纳*元履约保证金。
6、 (略) 将对公务车加油、特种设备用油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争议,并按有关规定对出现的问题及 (略) 理。各单位不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或者在加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依 (略) 理。定点油企业被投诉或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经查实的,采购人将扣罚其履约保证金每次0.*元。定点油企业在定点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定点单位资格,并予以通报:
(1)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被有效投诉累计达二次的;
(2)不执行对号加油,不按实结算累计达二次的;
(3)未按要求保存相关资料,不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略) 通报累计达二次的;
(4)因违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的;
(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被有关 (略) 的;
(6)发生重大事故,被有关部门裁定承担主要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7、本次采购根据评分标准和细则中的要求,按照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企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续签2年。
付款方式:采用油卡充值方式,先充值后使用(以实际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标书(公告与标书同时发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质,如分公司参 (略) 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2楼开标三室、辽宁 (略) ( (略) 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龙湾大街4号
联系方式:朱琳琳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略) 47-1号
联系方式:0429-*
邮箱地址:*@*26.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
电 话: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