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2025年度第一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
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关于《澄迈县2025年度第一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
为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函〔2024〕432号)要求,对澄迈县城镇开发 (略) 部优化。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30天。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澄迈县 (略) 站、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
三、意见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澄迈县自然资 (略) -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0,联系电话:0898-*,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 (略) 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澄迈县2025年度第一次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公示稿件
澄迈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9日
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关于《澄迈县2025年度第一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的公示
为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精准落地实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及《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函〔2024〕432号)要求,对澄迈县城镇开发 (略) 部优化。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30天。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澄迈县 (略) 站、澄迈县自然资 (略) 公示栏及微信公众号。
三、意见反馈方式
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澄迈县自然资 (略) -空间规划岗,邮政编码:571900,联系电话:0898-*,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com。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 (略) 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附件:《澄迈县2025年度第一次城镇 (略) 部优化方案》公示稿件
澄迈县自然资 (略)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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