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检测分公司2025年仪器设备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略)
2025年仪器设备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2025年仪器设备校准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 (略)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采购清单:见比选文件
2.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方为完成校准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3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分批次实施,具体以使用部门要求时间为准,电话通知。比选中标方须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上门提供服务,需要送校的设备须在我司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门取件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第一次服务实施在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
2.4履约保证金:比选中标方应在收到比选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比选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我司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比选中标资格。
2.5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31号。如部分设备不能在该场地校准,应在报价文件中列明校准服务地点。
2.6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以下文件均需盖单位鲜章):
2.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6.2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2.6.3营业执照
2.6.4商业信誉承诺书
2.6.5校准资质证书(CNAS或CMA)
2.6.6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
2.6.7报价函及价格明细表(包含但不限于检定、校准费用、上门服务费以及上门取件等一切发生的费用,送检应注明服务地点)。
2.6.8计量校准所需的标准器材及注册计量师证明文件(包括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2.6.9服务响应时间和出具报告时间
2.6.10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合同复印件)
2.6.11实验室场地的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未接受 (略) 罚,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仪器校准等相关资质服务内容。
3.6报价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CMA)。
3.7报价人检测技术人员须取得国家或行业统一的资质证明。对经检测过的计量器具数据负责,严格按照国家、部门或地方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计量检测,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3.8所有仪器设备应均由报价人自行检测,不可分包外送。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中选: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报价人于2025年2月27 日09点00分前可自行在重 (略) (略) http://**)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报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报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各报价单位应 (略) 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重 (略) (略) 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报价人需在重 (略) (略) http://**)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6、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6.1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7日09点00分
6.2 逾期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比选邀请书在重 (略)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比选人:重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号
联系人:李晓宁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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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仪器设备校准服务采购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 (略) 2025年仪器设备校准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 (略) (略) (略) 。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采购清单:见比选文件
2.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方为完成校准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3服务时间:服务期为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分批次实施,具体以使用部门要求时间为准,电话通知。比选中标方须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上门提供服务,需要送校的设备须在我司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门取件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第一次服务实施在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
2.4履约保证金:比选中标方应在收到比选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比选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后我司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其比选中标资格。
2.5服务地点: (略) (略) (略) 31号。如部分设备不能在该场地校准,应在报价文件中列明校准服务地点。
2.6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以下文件均需盖单位鲜章):
2.6.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6.2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2.6.3营业执照
2.6.4商业信誉承诺书
2.6.5校准资质证书(CNAS或CMA)
2.6.6校准和测量能力范围
2.6.7报价函及价格明细表(包含但不限于检定、校准费用、上门服务费以及上门取件等一切发生的费用,送检应注明服务地点)。
2.6.8计量校准所需的标准器材及注册计量师证明文件(包括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2.6.9服务响应时间和出具报告时间
2.6.10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合同复印件)
2.6.11实验室场地的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未接受 (略) 罚,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仪器校准等相关资质服务内容。
3.6报价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CMA)。
3.7报价人检测技术人员须取得国家或行业统一的资质证明。对经检测过的计量器具数据负责,严格按照国家、部门或地方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计量检测,并出具检定/校准证书。
3.8所有仪器设备应均由报价人自行检测,不可分包外送。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中选: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报价人于2025年2月27 日09点00分前可自行在重 (略) (略) http://**)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报价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报价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各报价单位应 (略) 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重 (略) (略) 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报价人需在重 (略) (略) http://**)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6、报价文件的上传及截止时间6.1报价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025年2月27日09点00分
6.2 逾期的报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比选邀请书在重 (略)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比选人:重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31号
联系人:李晓宁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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