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新建北京至雄安新区至商丘高速铁路雄安新区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新建北京至 (略) 至商 (略) (略) 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 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 (略) 至商 (略) (略) 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新建北京至 (略) 至商 (略) (略) 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工程2.1.41建设地点 (略) 2.1.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2.1.3 出资比例 100%2.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2.1.5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等全部内容。2.1.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所发布的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4 09:00至2025-02-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九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投标人需在九 (略)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九 (略) 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九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88-0195。7.2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九 (略) (http://**)提 出;招标人: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邸超 电话:0317-(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谭庆俊 电话: 0317-(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发 (略) 电话:0317-(略)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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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北京至 (略) 至商 (略) (略) 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 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 (略) 至商 (略) (略) 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以/批准建设,项目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新建北京至 (略) 至商 (略) (略) 至商丘段河北段任丘段青塔乡前赵各庄村、后赵各庄村安置地块项目工程2.1.41建设地点 (略) 2.1.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2.1.3 出资比例 100%2.1.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2.1.5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等全部内容。2.1.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所发布的开工令中注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4 09:00至2025-02-2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九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投标人需在九 (略)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九 (略) 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投标人在使用“九 (略) ”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88-0195。7.2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 ”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九 (略) (http://**)提 出;招标人: (略) 青塔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邸超 电话:0317-(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谭庆俊 电话: 0317-(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发 (略) 电话:0317-(略)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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